看到一位当事人的笔录里写着这样一句话:“我就是想帮儿子还债,没想过骗谁。”这句话让我沉思了很久。很多时候,案件背后裹挟的,是一个家庭最朴素的生存逻辑。今天我想结合一个我们办过的案子,聊聊这类拆迁诈骗案件里的几个关键认知。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一听到“诈骗”两个字就慌了,觉得肯定是大事。但在这个案子里,我们接手后第一反应就是:这个案子,定诈骗有问题。
我说个最简单逻辑:诈骗的核心是“虚构事实,让别人陷入错误认识,然后把钱给你”。但在这个案子中,当事人虽然是用了前儿媳的名字去申请拆迁补偿,但钱最终属于村集体。对于分配规则的认定,是村里内部的事。说白了,他没有多拿别人的钱,他只是在分配蛋糕的时候,用了一个不太合适的名字。
这就好比一个人要分一块蛋糕,他本来可以名正言顺地要一块,但因为种种原因,他报了个化名去领。蛋糕还是那一块,没有人因此少拿。这能叫诈骗吗?在法律上,这叫“未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这是诈骗罪最根本的要件缺失。
刚才说到,这个案子不是诈骗。那问题在哪呢?我们要换个角度想:他是村小组长,负责上报名单。他利用这个职务便利,把自己前儿媳的名字加进去,让儿子还了债。这叫什么?这叫滥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利。
因此,这个案子的本质不是诈骗,而是职务侵占。这笔钱是村集体所有,不是国家或者开发商的。所以不构成贪污,只能往职务侵占上看。
明白这个区别很重要。因为诈骗罪的起步刑期是3到10年,而职务侵占罪,如果金额不大,是三年以下。这个差别直接决定了案件有没有争取缓刑或者不起诉的空间。我们当时就是抓住了这个突破口。
很多人觉得,案子有名目了,律师把道理讲清楚,法官和检察官就会采纳。但现实中,有些案子难办,难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情和压力。
这个案子就是这样。当事人是村里的“钉子户”,因为之前带头争取补偿款,被其他村民和一些部门盯上了。他家的这点事一出来,就有村民说要“杀一儆百”。检察官也告诉过我:“本地这种案子,从来没有不起诉的。”这是典型的压力型案件。
我们当时做了两手准备。第一,我们必须解决“群众的情绪”。我们主动去跟村集体沟通,争取到了所有人的谅解。这不是简单的道歉,而是律师和家属一起,把每户人家的情况都摸清,一户一户地谈。第二,我们用真实的案例来打破检察官的顾虑。我向他展示了我们团队在其他地方办过的类似案件,涉案金额更大的,也一样争取到了不起诉。这就意味着,在法律上,这条路是完全走得通的。
最后,我们把村民的谅解书和案例拿给他看,他心里的那根弦也就松了。他同意做酌定不起诉处理。这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无罪的一种法律结果。
案子办下来,我心里也颇有感触。当事人本身是一个想帮儿子还债的普通老人,因为不了解法律的边界,走进了程序。而真正让他面临3到10年刑期的,不是他的行为本身,而是这个案件背后的各方压力和典型性。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