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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替相亲、收彩礼、干了五个月保姆,这算诈骗吗?

2026-04-29

看到一位当事人的笔录里写着这样一句话:“他吃饭到一半,突然站起来打拳击。”这句话让我沉思了很久。这位当事人后来被男方以“婚恋诈骗”为由报案,她给我看了长达数千页的聊天记录,里面全是她为男方全家人买菜、做饭、洗衣的日常照片。

很多被冤枉的当事人,最怕的就是“明明吃亏的是我,怎么最后被调查的也是我”。但如果事实真如上文所述,我不禁想问:这真的是诈骗吗?还是另有所指?

所谓“婚恋诈骗”,到底缺了什么核心要素?

先看一个关键问题:诈骗罪的本质是什么?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加上“非法占有目的”。

在这位当事人的案例中,她当时顶替另一名女孩去相亲,身份证上的年龄与真实年龄不符,这一点确实存在不实之处。但接下来的五个月里,她做了什么?她每天买菜、做菜、洗碗、洗衣,照顾对方全家的起居饮食。男方家里一名教师,父母也是教师,家庭条件并不差。而她,刚初中毕业没多久,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靠什么生活?

这五个月里,她不仅没从对方那里拿走什么钱,还自掏腰包买菜做饭。男方转账给她的钱,除去买菜和生活用品的开销,自己剩下的零花钱甚至不到两千。她在笔录里说:“我觉得他老实,从不跟我吵架。”可她不知道的是,这种“老实”的代价,是让她免费当了五个月的保姆。

诈骗的核心是“拿钱就跑”。而她是“倒贴钱干满五个月,还做好最后一顿饭才走”。从法律角度看,这种“付出大于索取”的关系,很难形成“非法占有目的”认定的基础。至于那笔金额不小的彩礼,她当天就已经退还给了媒婆,自己一分没留。

所以,回到第一个问题:如果事实如此,这不构成诈骗。事实上,她才是那个被利用了“老实”的人,是潜在被害人,而非嫌疑人。

程序上,她该如何保护自己?

很多家属问过我,如果案子立不对,或者明明没违法却被缠上,该怎么办?

首先,把证据做扎实。在这类情形中,当事人保留的聊天记录、买菜记录、购物小票、做饭的照片视频,就是最有力的反击。她可以把这些全部整理好,交给办案单位,清晰说明五个月来的资金往来和劳务付出。

其次,对方家庭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民事纠纷的范畴。他不仅要求退还半年来的蔬菜和生活费,还到当事人村里去闹,向她的家人散布带有侮辱性质的言论,甚至威胁她和她的父母。如果这些行为属实,就已经涉嫌“侮辱、诽谤”,甚至“寻衅滋事”。

面对这种情况,当事人有权要求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对该决定申请复议、复核。如果对方的行为仍然持续,可以固定好录音、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到对方所在单位实名举报,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

最令我感慨的,是她在离开之前,还做好了当天的中午饭才走。别人让她当免费保姆,她临走时还不忘“善始善终”。这份善意不该被辜负,更不该被拿来当作“诈骗”的证据。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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