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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文章

笔录里的“明知”,可能不是你以为的那样

2026-04-29

看到一份讯问笔录,里面有个细节让我想了很久。公安问:“你知不知道销售人员在骗客户?”当事人回答:“我是后来才知道的。”笔录上,这句话被简化为“知道”。就这两个字,成了推定他主观明知的关键证据。


推定是怎么发生的?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认知误区

诈骗罪这类犯罪,主观故意是核心构成要件。法律上,如果一个人确实不知情,就不构成犯罪。但实践中,“明知”经常不是靠直接证据认定,而是靠“推定”完成的。怎么推定?公安会看当事人的职务、职责、公司角色、行为时间线,然后结合笔录里的表态来推断“你是否应该知道”。

比如前面提到的那个案子。老板是学技术出身的,不负责销售环节。合伙人专门管销售,他本人对虚假承诺的细节确实不知情。但笔录时他多说了一句:“我是后来才知道这事的。”这句话本意是澄清“我当时不知道”,但在笔录语境里,公安不会详细记录“后来才听说的”这个过程,而是直接截取“知道”这个结论。

结果就是,笔录指向了“他事先知情”。因为你是老板,公司出了问题,公安自然会推定你应当对这些情况负责。这个逻辑听起来很残酷,但在办案实践中是真实的。

很多当事人不懂这个推定机制,以为“我解释清楚了我不知情”就行。但笔录一旦被形成,后续想推翻就很难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接受讯问时,表态的准确性和坚定性,比你想的重要得多。


模棱两可的回答,是最危险的信号

我刚才提到的那个案子,当事人后来被拘留了。我们介入后,看到笔录才知道问题出在哪。公安的问题其实很直接:“你是否知道销售人员做了虚假承诺?”如果当事人当时回答“不知道”,那后续推定就难以成立。但他因为怕显得不负责任,说了“后来才知道”。这个“后来”,在法律上几乎等同于“知道”。

在笔录场景里,你最好的选择不是“解释清楚”,而是“一句话定性”。任何“可能知道”、“好像有人说过”、“听别人提过”这类模棱两可的表达,统统会被推定为你明知。公安不需要证明你“确切知道”,只要能证明你“应当知道”,就完成了推定。

这一点,很多第一次进看守所的人是意识不到的。他们总觉得多说点、解释清楚,反而能洗清嫌疑。但在讯问阶段,说得越多,留给推定机制的材料就越多。你不是在向公安讲一个故事,而是在给推定提供依据。


接受讯问时,怎么保护自己?答案比你想象的简单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如果你确实不知情,就明确回答“不知道”。不要试图解释“为什么不知道”,也不要补充“后来才知道”。保持一个明确、单一的回答,让推定机制没有素材可用。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建议当事人说谎。如果你的确知情,那就如实面对。但如果你确实不知情,却因为表达方式的问题被推定成知情,那就是最不值得的冤枉。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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