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刑事团队 · 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 0571-87702787 | 400-0571-630
允道文章

从刑事律师角度看: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金额和数量到底是多少才算有事

2026-04-29

前两天,一位做印刷包装生意的老板通过朋友找到我咨询。他工厂接了一单活,帮人印了一批标签,结果被查了。他一脸困惑地问我:“叶律师,我就是帮人印个标,怎么就成了犯罪了?”这类问题,我一年要回答很多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听起来很绕口,但说穿了就是一句话:你不能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去制造或者卖别人的注册商标。很多人对这个罪名的认识,只停留在“我知道不能造假货”,但对于法律上认定的“情节严重”到底是个什么标准,其实一头雾水。今天我们就把这个标准拆开揉碎,讲清楚。

公众最大的误区:以为只有造假卖假才算数

很多人觉得,我没去造假烟假酒,我只是帮人印个包装盒、做个标签,能有多大事?这个想法很危险。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些东西,只要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就触犯刑法了。

具体来说,如果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有两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有三万元以上,这就属于“情节严重”,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听着好像门槛不高,但很多做加工的老板,一单活下来,金额很容易就过了这个线。我遇到过一位客户,他帮朋友印了一批手机充电器的包装盒,数量远不及一万件,但因为涉及两种以上商标,每种商标的数量虽然都不多,加起来却超过了五千件的标准,同样被追责了。

很多当事人觉得“我就赚个辛苦钱”,但在法律眼里,你参与这个链条,就为假货的流通提供了条件。这不是“小打小闹”,这是一个明确的暗雷。

被忽视的叠加风险:前科和未销售部分同样致命

我办过不少这类案子,发现有一类情况很容易被当事人忽略。如果你曾经因为类似的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再犯的话,数量、金额的门槛还会更低。比如,正常情况下需要一万件以上才能入刑,但如果你有这个前科,五千件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一万以上,就已经到标准了。很多当事人就是因为觉得“上次罚了款就没事了”,结果又踩了红线。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是“未销售的标识”。有些朋友以为,东西还没卖出去,应该不构成犯罪吧?这是不对的。法律规定,尚未销售的标识数量,如果达到入罪标准的三倍以上,同样可以被追责。也就是说,你仓库里堆了三万套还没来得及发货的标签,即便一个都没卖出去,风险也已经埋下了。

很多家属来找我的时候,第一反应都是赶紧找人托关系。但说实话,在这些程序节点上浪费的时间,往往比案情本身更棘手。

底线在哪里:法律的处罚很明确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也就是数量、金额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五倍以上,那么面临的刑罚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还有罚金。说白了,五万件以上标识,或者十几万的经营额,就可能直接把你送上更重的量刑台阶。

说到这里,我想强调一点:我没办法在不了解具体细节的情况下给你一个准确的判断。但可以明确的是,这类案件的核心在于证据和认定。法院判定时,不仅要看你做了多少,还要看你的主观故意、是否明知是他人商标、是否参与了核心环节。有些当事人只是按照客户提供的设计图去生产,并不清楚这个商标有没有授权,这就有辩护的空间。我们当时的策略,是围绕“是否明知”这个关键节点展开的。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遇到这类问题,还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说到底,法律的红线从来不会因为你不了解而变宽。搞明白这个罪名的入罪门槛,你才能知道自己做的事到底有没有风险,以及需要如何应对。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 返回允道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