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法》第358条及浙江省司法实践,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核心围绕 “卖淫人数”“非法获利”“情节严重程度” 三大要素展开,结合主从犯地位、是否涉及未成年人等情节综合判定。
根据《刑法》第266条及浙江省司法文件(浙高法〔2013〕257号),诈骗罪的量刑以金额为核心依据,具体划分为三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