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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新规出台,很多企业主还没注意到这个变化

2026-04-28

最近和几位同事讨论最新的司法解释,大家一致认为,这次对单位行贿、单位受贿的修改,影响面其实比很多人想象的要大。我翻了几份卷宗,发现不少案子如果放到新规下,处理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正好,这几天也有朋友问我,公司因为行贿被查了,到底会怎么样。我就借着这篇文章,把这次修改的核心内容梳理一下,希望能帮到有类似困惑的朋友。

新规改了哪里?核心是数额标准和从重情节

这次修改最直接的变化,体现在两个地方。

第一,单位受贿罪的入罪门槛和量刑档次有了调整。过去,单位受贿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会面临对应的处罚。现在,新规明确了一个更高的数额门槛,达到这个数额,处罚就会加重。更重要的是,如果当事人拒不交代关键问题,或者配合追赃不积极,检察院和法院在量刑时的态度会更严,甚至可能导致原本够不上的重刑档次被激活。

第二,单位行贿的从重情节,门槛被降低了。过去某些从重情节要求受贿数额达到较高的标准,现在这个标准被下调了。这意味着,同样的行贿金额,如果被认定为属于从重情节,面临的处罚会比过去更重。这一点,很多企业主还不够警觉。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调整?其实逻辑很简单:实践中,单位行贿和单位受贿往往牵扯面广、隐蔽性强,司法机关希望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这类犯罪的震慑力度。

从办案角度看,这个变化意味着什么

去年,我帮一家杭州的贸易公司处理过类似问题。起因是公司为了拿下一个大订单,通过中间人向对方单位的负责人支付了一笔不小的费用。案发后,公司负责人非常焦虑,反复问我两个问题:公司会破产吗?我会进去吗?

说实话,如果放在新规下,这个案子的处理难度会更大。因为那笔费用正好落在新规调整后的从重情节范围内,而且公司账目混乱,有部分资金去向无法说明,属于典型的“拒不交代关键问题”。按照现在的标准,检察院完全有理由要求更重的刑罚。

当时我们策略的核心,是围绕着两个方向做工作:一是帮助公司全面梳理资金往来,让有据可查的部分尽量清晰;二是说服负责人主动退赃,并在供述中如实交代整个过程,不隐瞒、不推诿。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配合态度和退赃情况,提出了一个相对缓和的量刑建议。

这个案子让我意识到,新规出来后,企业主最需要被提醒的不是“找关系”,而是“抓时间”。从被调查的那一刻起,每一分钟都很宝贵。能不能在第一时间厘清事实、主动坦白、退赃退赔,直接决定了案件的方向。

你可能会觉得,这不就是“坦白从宽”的老话吗?但问题在于,很多人并不知道“怎么坦白”才算有效的坦白。胡乱交代、避重就轻、或者以为拖一拖就没事了,这些做法在新规下只会让处境更被动。

最后想说的是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这次司法解释的修改释放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单位行贿和单位受贿的违法成本被抬高了,心存侥幸的空间被压缩了。企业主在经营中一定要清楚,哪些钱能碰,哪些线不能踩。如果已经卷入这类案件,第一步不是慌,而是搞清楚自己在哪个程序节点上、有哪些最有利的行动可以做。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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