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去看守所会见了一位当事人。他家属说,他可能是拆了几间拆迁房的铝合金拿去卖。隔着玻璃,我看到他状态还行,但眼神里明显在问:我到底犯不犯罪?这大概也是很多家属想问的问题。这里我想就这类案子,和大家聊聊我的一些看法。
那天会见的时候,当事人一直强调,那些房子已经没人住了,门窗都破破烂烂的,他觉得就跟废品没什么区别,拿走了也没人知道。他还说,卖了总共才几百块钱,觉得不算什么大事。
我能理解他的想法,但这在法律上其实站不住脚。关键点在于,这些铝合金门窗和旧家电,虽然房子没人住,但所有权还是属于房东的,不是无主物。只要不是房东明确扔掉的,你擅自拿走了,就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这个案子的监控视频很清晰,能清楚看到他每次进出屋子、搬东西的过程。哪怕单价再低,重复多次的行为,性质上就不再是“捡漏”,而是有计划的盗窃。这不是法律绕弯子,而是基本逻辑。
很多当事人没意识到,盗窃案里,警察不会按你卖了多少钱来定。被盗物品的价值,一般会按市场购买价或者修复成本来算。几百块钱的铝合金,如果按全新材料算,可能一下就变成几千甚至上万。这个差距,直接影响能否取保候审、能否判缓刑。
还有一点,当事人自己都忘了——十年前他因为类似的事情被判过缓刑。虽然年代久远,但这种前科记录,办案机关是会留意的。虽然法律上不一定会因为十年前的事就加重处罚,但在决定是否逮捕或取保的时候,它确实是个扣分项。
所以,我当时在会见室里就和他家属说,我们第一件事是尽快和办案民警沟通,先把案件情节理清楚,尽量消除不利信息。然后尽快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在这个阶段,时间就是机会。
家属最担心的,往往是“人能不能先出来”。我的判断是,这个案子整体情节较轻,取保候审有空间。但同时也要正视两个现实问题:一是房东损失较大,这会增加办案机关的谨慎程度;二是时间窗口不等人,从刑拘到批捕也就三十七天,错过了就基本要等到法院阶段了。
这类案子,家属最难的不是找律师,而是在着急的时候,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如果你现在也碰到类似的情况,不确定该怎么处理,可以先把基本情况和我说说。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先做什么,哪一步棋是眼下不能等的。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