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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文章

假烟案背后,一个容易被忽视的认知陷阱

2026-04-26

在我办理过的烟草类案件中,有一个现象让我思考了很久。一份鉴定报告显示,查获的烟草产品中,超过95%都是假冒的。包装技术几乎以假乱真,很多消费者可能一生都在无意中抽过假烟。这种案件的背后,是极高的利润在驱使。

一个链条上,可能同时触犯四个罪名

真实的情况比很多人想象的更复杂。从生产、包装到销售,各个环节由不同的人负责,层层隐蔽。我曾接触过一个案子,送货的人把车停在高速路口,把车钥匙放在轮子上,手机放在副驾驶座下。只有打开车门进入车内,才能找到手机,继而知道货物送到哪里。他们甚至没见过面,仅靠暗号交接。这种操作,基本保证了背后的老板很难被抓到,跑动的都是送货的人。

这个链条上可能同时牵涉多个罪名。第一种是真烟的串货,即把产品从指定销售区域转移到另一个区域销售,这属于非法经营。第二种是假冒商标,未经许可印制与他人品牌相同的标识。第三种是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产品既假冒又存在质量问题。此外,还有非法进口的外国烟,可能触犯走私罪。一项行为可能同时违反四个罪名。如果销售伪劣产品的金额特别巨大,最高可被判无期徒刑。根据我十几年的经验,只要涉及这类案件,结果通常不会太乐观。所以,很多当事人到了后期,都会问一句:“律师,我能不能立功?”

关键不在于罪名本身,而在于你在链条中的角色

这类案件的处理逻辑,和普通的经济犯罪不太一样。通常,刚立案时查获的烟数量众多,需要清点各种品牌和数量,往往来不及做质量鉴定。这时候,往往会以非法经营罪或假冒注册商标罪先行立案。但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定性可能会出现变化。

举个例子,同样一笔一百万的金额,如果认定非法经营罪,可能判得轻一些;但如果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会更重。司法实践中遵循“择一重罪”的原则,倾向于处罚较重的罪名。但如果这些假烟全部被查获、没有流入市场,那么对于只负责运输的人员来说,就可能被认定为犯罪未遂。他们在送货过程中被抓,如果能够被认定为从犯,那面临的就不是犯罪既遂的顶格刑罚。

这种案子,本质上就是在打“金额”这张牌。金额在犯罪调查中的作用非常关键。但想立功,往往没那么容易。送货的人可能只知道一个手机号码,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老大是谁。想供出上线,对方可能只是一串数字,一个模糊的代号。这种情况下,立功的价值会大打折扣。

这类案件之所以复杂,是因为证据链条的构建难度本身就在。除非对方亲口承认运输的是烟草,否则光靠流水记录,很难证明他之前已经送过几次。付款人、运费支付者、烟草费支付者,往往是完全分开的几个人。说实话,这类案件办多了,我也会感到深深的无力感。但我想告诉那些身在其中的人:不要等到判决下来了才去后悔。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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