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案子,涉案的是一个农场。从侦查阶段开始,我一直在跟检察院沟通。说实话,案子的核心争议不在于事实本身,而在于怎么定性——到底是定开设赌场罪,还是赌博罪?
这两个罪名,从法律条文上看,很多人觉得差不多,都是和赌博相关。但在实际量刑上,差别非常大。开设赌场罪,起步就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赌博罪,量刑要轻得多,甚至有可能争取到缓刑。
那这个案子的关键在哪呢?我们梳理了所有证据后发现,参与赌博的人,基本上都是互相认识的。他们在一个小圈子里活动,场所也有一定的封闭性。大门装了密码锁,不是任何人都能随便进出的。从持续性和开放性来看,和那种面向不特定人群的赌场完全不同。
更关键的是,这里的收益来源,并不是靠抽水获利。主要是大家买点香烟饮料,属于小范围的娱乐性质。而且从参与者的职业背景来看,大多数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并不是以此为生。从这些角度看,认定为赌博罪,比开设赌场罪要更符合案件实际情况。
现在案子已经准备起诉到法院了。按照检察院目前的态度,如果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刑期至少在五年以上。我和团队正在准备和法院提前沟通,看能不能把罪名的定性问题说清楚。这个窗口期很关键,一旦起诉罪名定了,后面的辩护空间会小很多。
第二个案子更有意思。这是一个从2016年持续到2024年的借贷案。当事人前后向多人借款,总金额加起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报警的受害人说,对方虚构了工程,谎称要借钱去收购粮食,后来人跑了,钱也没还。
单从表面看,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人跑了,钱没了,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这不是诈骗是什么?
但我们仔细梳理了这八年间的借贷记录后,发现了几个很关键的事实:第一,从2016年到2024年,当事人断断续续借了多轮钱,但前面大部分借款,他都在约定时间内偿还了,利息也按时付清了。第二,他借款时,确实有实际的经营需求,也具备还款能力。第三,所有的借款,利息都在民间借贷的合理范围内。
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诈骗的本质,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让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如果从2016年到2024年的多数时间里,他一直在还款、付利息,那能认定他一开始就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吗?
当然,问题出在最后一段时间。资金链断了,他没办法继续还款,人也联系不上了。还款能力确实发生了变化。但问题是,诈骗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而不是后来没钱了才构成。
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当事人和这些受害人大多相识多年,有长期的借贷往来。多数借款也正常履行了。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这更符合民间借贷纠纷的特征,不应该走刑事程序。受害人来找我们的时候,反复强调自己被骗了,我能理解他的愤怒。但法律上的判断,不能靠情绪,而是要回到事实和证据上。
现在案子已经起诉了,我们正在准备辩护意见。焦点依然是:到底是民事纠纷,还是构成诈骗?这个问题,我也在等法院最终的判断。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在刚遇到刑事案件时,最关心的往往是"能不能取保"、"会不会判刑"。但往往忽略了一个更关键的环节:你被指控的罪名,是不是完全准确?同一个事实,不同的定性,可能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到底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