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位当事人找到我,他做二手手机翻新生意好几年了,一直相安无事,却突然因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立案。他很困惑:翻新不是鼓励资源再利用吗?怎么会变成犯罪?这个问题,其实问到了很多同行的心坎里。
今天我就结合办案经验,把司法实践中翻新手机可能构成犯罪的几种情形,掰开揉碎地讲清楚。
第一种情形,是用二手翻新机冒充全新机卖。这种情况最常见,也最容易被重判。很多当事人以为,大不了就是假一赔三,民事纠纷而已。但一旦被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事情就严重了。更糟的是,如果翻新机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还可能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假冒”和“伪劣”在老百姓嘴里是一回事,但在刑法里,性质截然不同。伪劣产品罪的起刑点非常高,销售金额一旦超过几十万元,刑期至少在七年以上;金额再大些,十五年甚至无期都是可能的。
不过,翻新机不等于伪劣产品。在办案中,我们律师团队的核心策略,就是把案件往轻罪方向打,争取让当事人的行为只构成商标类犯罪,而不是产品质量类犯罪。这两个罪名之间的界限,往往是辩护的关键所在。
第二种情形更隐蔽:商家对旧手机进行了改造和翻新,但没有在最显眼的地方告诉消费者这是翻新机。这种情况下,是不是构成犯罪,要看更换了哪些核心部件、更换的部件占整体的比例有多大。
举个例子。有款手机口碑很好,十年都不卡。但把里面的核心芯片换成了便宜的,结果用了几个月就开始卡顿。消费者会认为是这个品牌质量不行,损害了品牌形象。司法机关当然不会放任不管。
但这不意味着换了任何一个配件都算犯罪。比如换个外壳、换个屏幕,只要来源合法、质量过关,并且在销售时明确告知是翻新机,通常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每个案子都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最棘手的是第三种情形:在翻新过程中,更换了带有原品牌商标的零部件。比如换个印着品牌商标的后盖、包装盒。有些地方的司法机关认为,这种行为就是在使用他人商标。一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就会认定构成侵权。
说了这么多,有没有一种情况是安全的?有。那就是“描述性使用”。比如你在手机壳上说明“适用于某某品牌某某型号”,只是告诉消费者你的产品和原品牌配件没关系,这种情况下不会构成侵权。
但如果你做的是手机翻新,我建议你对照上面几点自查:是不是冒充全新机卖了?是不是换了核心部件没告诉消费者?是不是用了带商标的配件?只要有一个“是”,法律风险就摆在那里。
我是叶律师,做刑事辩护快二十年了。如果你或家人正在处理类似的情况,还不确定怎么应对,可以先把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