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时分,一个身影攀爬在女生宿舍楼外墙上。这不是电影场景,而是发生在三峡大学的真实案件。一名外国留学生徒手攀爬至二楼,企图对女大学生实施猥亵行为。幸好受害女生勇敢反抗并大声呼救,让这个不法之徒仓皇逃离。
很多人可能会想,外国人在中国犯罪,我们能管得了吗?答案是肯定的。这早已不是百年前的旧中国了。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条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意味着什么呢?简单说,不管你是哪国人,只要在中国境内犯了事,就得按中国法律来处理。法条还进一步明确,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境内的,就算是在中国犯罪。像这起案件,整个过程都发生在国内高校,毫无疑问要受我国法律制裁。
那么,这名留学生可能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从目前披露的情况看,他的行为很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什么是猥亵?法律上指的是性交以外的淫秽性下流行为(说白了就是动手动脚的流氓行为)。如果对方同意,那不构成犯罪。但像这种半夜爬墙进女生宿舍的,明显是违背对方意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得很清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要特别提醒,如果被害人是未满14周岁的儿童,即使对方同意,也构成猥亵儿童罪,处罚会更重。
当然,还有一种更严重的可能。如果这名留学生的目的不仅仅是猥亵,而是想要发生性关系,那就涉嫌强奸罪了。强奸罪的量刑可就重多了,基本刑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人可能会问,这个留学生最终没得逞,算不算犯罪未遂?能不能从轻处罚?
这得具体分析。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注意这里用的是"可以",不是"应当"。也就是说,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可以从轻,也可以不从轻。
而且,强制猥亵罪的既遂标准比较低,只要接触到了受害人身体,基本就算既遂了。除非他爬上去还没来得及碰到人就被吓跑了,否则很难认定为未遂。
根据团队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这类案件的量刑一般会考虑多种因素。比如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犯罪后的态度等等。像这种深夜爬墙进女生宿舍的行为,社会影响恶劣,法院在量刑时不会手软。
还有一个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这个外国留学生判刑后会怎么样?除了主刑(就是坐牢)之外,他很可能还会面临一个附加刑——驱逐出境。也就是说,刑满释放后,直接送他回国,以后也别想再来中国了。
这起案件给我们的启示很明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外国人在中国也没有特权。同时也提醒广大女性同胞,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像这位女大学生一样勇敢反抗、大声呼救。你的勇敢不仅能保护自己,也能让违法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