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案中接触不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子,坦白讲,有些情况确实不该被起诉。这类罪名在司法实践里的弹性,比很多人想象的要大。不少当事人只是帮人取了笔钱、转了个账,甚至只是把自己的银行卡借了出去。主观上没什么恶意,社会危害也很有限。如果一个案子刚进来就直接认罪,可能会错失争取不起诉的机会。
第一类是那些卷宗里能直接挖出来的法定从宽情节。比如自首、立功、从犯身份——这些不是靠嘴说的,得靠公安侦查卷里的材料来证明。确实有当事人案发后主动投案,或是在被讯问时供出了上游信息,最后在审查起诉阶段拿到了不起诉的决定。这类情况,关键在于证据本身要扎实,律师得趁早介入,帮当事人把卷宗看透。
第二类,是那种纯粹出于亲情帮忙的情形。比如帮自己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操作一下账户,自己没拿什么好处,也不是靠这个吃饭。加上你在被抓之前没啥前科,是初犯、偶犯,金额也在可控范围内,那检察院是愿意往“情节轻微”这个方向去评估的。我去年就遇到一个案子,当事人帮丈母娘转了笔钱,自己没获利,最后成功争取到了不起诉。这类案子的关键,是得让办案机关相信:这不是一个职业化的、有组织的犯罪行为。
还有一种情况,很多家属不知道它有这么大用——就是积极主动帮公安机关追赃、追人。比如你提供了关键线索,协助找到了上游的诈骗分子,或者帮被害人追回了被骗的资金,这在检察院的评估体系里,分量相当足。我见过不止一份不起诉决定书,是把“协助破案”作为主要理由写进去的。所以,案子进来之后,别光等着律师去沟通,自己先想想:有没有什么信息是对办案机关有用的?主动交出去,比你被动认罪有价值得多。
再往下说,就是整体危害性不大那种。涉案金额不高,你本人没什么明显获利,参与时间也很短,案发之后又积极退了赃,认罪态度也不错。把这些条件凑在一起,完全有理由去争取不需要刑罚的评价。说白了,就是让检察院觉得:这个人已经付出了代价,再判他刑,意义不大。
很多家属一上来就问:“叶律师,能不能缓刑?”这当然可以问,但我一般会先问一个问题:你为什么不先想想,能不能不起诉?缓刑虽然不用坐牢,但还是留了个案底。不起诉就不一样了,法律上你是清白的。这两个结果之间的差距,不是一点点。所以我的建议是:不要把精力耗在“判多久”上,而是在审查起诉这个阶段,把力气花在“能不能不被起诉”这件事上。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关键的那个时间窗口在哪里,最该做的事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