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咨询,问的问题基本差不多:人进去了,到底能不能出来?什么时候能出来?是公安主动给办取保,还是等到检察院不批捕之后才办,这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今天叶律师就把这个问题讲清楚。
公安机关主动提出取保候审,通常出现在两类情形中。第一类是案件性质本身比较轻微,典型的像公司涉嫌诈骗,当事人刚入职不久,还没有多少业绩,做笔录配合调查之后,公安机关直接就给办了取保。这类情况说明公安机关初步判断,当事人参与程度浅、主观恶性低,后续大概率不会成为追诉的重点目标。
第二类是当事人是初犯,涉及的金额不大,比如骗了别人几千块,公安机关查实情况后,判断对社会没有再犯或逃跑的风险,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限内就会办理取保候审。这类情形,公安机关的判断占决定因素,程序走得比较快,对当事人来说,心理压力会小很多。
但这并不是说,所有被公安主动取保的案子都是“小事”。如果当事人涉及的罪名不是暴力重罪,比如开设赌场、非法经营这类,但态度好、家属配合退赃退赔,公安机关综合评估后,觉得短期内没有逃跑和再犯风险,同样可以主动给办取保。这种取保,背后其实是对当事人后续配合度的一种信任背书。
另一种常见情况是,当事人先被刑事拘留,羁押期满后,公安机关把案卷移送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如果认为没有必要羁押,比如案件情节不重、证据还没到这个强度、或者不需要继续关押才能保障诉讼进行,就会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收到通知后,再给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
这种取保的起点不一样:它经过了检察院的审查。这意味着检察院暂时认定,当事人不需要被羁押。在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这个认定是有延续性的。很多情况下,不批捕之后,最终的结果往往是不起诉或者缓刑,真正被判实刑的概率会明显下降。毕竟,检察院在逮捕阶段做出的判断,通常不会在起诉阶段轻易推翻。从这个角度说,检察院不批捕后的取保,对当事人来说,是一个积极信号。
但是,这里有一个关键点,很多家属容易忽略:检察院不批捕,不等于案子就结束了。
检察院不批捕,背后的原因分两种。一种是案件本身就轻,不需要羁押;另一种是现有证据还不充分,公安想继续羁押,但检察院认为证据达不到羁押的标准。这两种情况,在后续的风险上差别很大。
如果是证据不足导致的不批捕,公安机关办完取保之后,侦查不会停。他们会在取保期间继续搜集证据。如果后来发现了新的证据,比如查实了更多涉案金额,或者当事人参与的角色比原来认定的更重要,公安机关是有可能第二次提请逮捕的,甚至可以不经过报捕,直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也就是说,当事人被收押甚至最终被起诉判刑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只是暂时没有被关进去。
所以,家属拿到不批捕通知之后,不能觉得万事大吉。最重要的一件事,是搞清楚检察院不批捕的具体原因——是因为案件本身不重,还是因为证据不够。这个判断,直接关系到后续的应对策略和风险预估。如果是因为证据不足,那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规范和律师的辩护空间,就需要格外注意。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