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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用了别人的作品,就一定是犯罪吗?

2026-04-23

经常有做自媒体的朋友来问,说自己用了别人的文章或者视频,现在被找上门了,对方说要报警告他侵犯著作权罪。电话那头的声音,往往充满了困惑和焦虑。他们最想知道的,其实就一件事:我这样,到底算不算犯罪?

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是两码事

这是很多当事人第一个,也是最关键的认知误区。绝大多数涉及著作权的纠纷,本质上属于民事侵权,也就是赔钱、道歉、下架就能解决的事。而上升到刑事犯罪的侵犯著作权罪,门槛要高得多,性质也严重得多。简单来说,民事上你可能“做错了”,但刑事上未必“构成了罪”。把两者混为一谈,是很多不必要的恐慌和错误应对的起点。我们做刑事辩护,第一步就是帮当事人把这件事看清楚。

刑事门槛的四个关键拼图

那么,什么情况下,一个使用作品的行为,才会被刑法评价为犯罪呢?它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只要用了就算。从法律构成上看,它更像一个需要拼齐四块关键拼图才能完整的画面。

第一块,也是最核心的一块,是“以营利为目的”。刑法规定得非常明确,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为了赚钱。我举个例子,之前有位博主,他转载一些专业文章,纯粹是出于个人兴趣和知识分享,既没有靠这个接广告,也没有用来引流卖货,粉丝量也没什么变化。这种情况下,即便他未经许可使用了作品,也很难认定他有刑法意义上的“营利目的”。辩护的核心,往往就是围绕这一点展开。如果行为只是为了学习、研究,或者非盈利性的分享交流,那么它通常只停留在民事侵权的层面。

第二块拼图,是“作品权属是否清晰有效”。不是任何一段文字、一个视频都天然受著作权法保护。法律条文、通用表格、官方文件,还有保护期已过的作品,本身就不在保护范围内。在一些案件里,所谓的“权利人”可能自己都拿不出完整的原创证明或有效的授权链条,权属基础是存疑的。如果这块基石被动摇了,整个指控也就很难站稳。

第三块,要看是否存在“合法授权或合理使用”的情形。很多人是在正规渠道买的素材,或者得到了某种形式的口头、书面许可,只是授权手续可能不完整、不规范。这通常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此外,法律也规定了“合理使用”,比如为了评论、新闻报道、课堂教学而适当引用,只要没有恶意抢占原作品的市场,就不应该按犯罪来处理。

最后一块拼图,是“情节是否达到了刑事立案的硬标准”。法律对立案有明确的数额和数量要求,比如非法经营额、违法所得要达到多少,或者复制发行的数量要达到多少。如果经过核算,这些关键数据没有“达标”,那么案件在立案阶段就可能被卡住,或者最终无法以犯罪论处。这一点,是进行无罪辩护非常实在的法律依据。

别让无心之失,承担过重的代价

在杭州,我见过不少类似的案子。很多当事人就是普通的创业者、小店主或者自媒体作者,他们并非处心积虑要去盗版侵权,更多是因为对法律规则不了解,一不小心越了线。有的案子,明明在权属、营利目的或情节数额上存在很大的辩护空间,当事人却因为慌乱而错过了梳理证据、厘清事实的最佳时机,最终导致了令人遗憾的结果。

刑事案件最怕的,就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自己先乱了阵脚。侵犯著作权罪的辩护,核心就在于冷静、清晰地去审视上面那四块拼图:我的主观目的是什么?对方的东西真的受保护吗?我有没有一点合理的依据?涉及的数额数量到底有多大?把这几个问题的事实证据理清楚,往往就能看清自己到底处在民事纠纷的边界,还是刑事风险的区内。

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的困扰,感到不知所措,我建议你先别慌。把涉及到的授权记录、沟通记录、营收数据等相关材料尽可能保存好。你可以先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帮你一起分析一下,当前最需要厘清和确认的关键点到底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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