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份外省某市的二审判决书,里面涉及一个“借款型诈骗”的案子。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有类似的困惑:明明一开始是朋友间借钱,怎么最后就变成了刑事犯罪,判了十多年?这中间的界限到底在哪里?
这个案子里,当事人段某和被害人是同学关系。段某先是向同学借了一笔钱,到期没还。在同学催债的过程中,段某开始编造各种理由,比如银行卡被冻结需要钱解冻、要卖房还款需要中介费等等。他告诉同学,只要再转钱给他,就能把之前所有的借款一次性还清。同学为了拿回之前的钱,又陆续转给他上百万。
期间,段某为了让同学相信他有还款能力,还会偶尔转回一部分钱,营造出“资金周转正常”的假象。他甚至会发一些伪造的银行卡大额余额截图。但实际上,他收到钱后,大部分都转入了上百个涉及网络犯罪的账户,最终导致同学损失惨重。一审法院认定他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段某不服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有罪判决。
为什么法院没有把这当成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判决书里说得很清楚。核心在于,段某的行为模式已经超出了“借钱”的范畴,构成了一个持续的骗局。
首先,他借款的理由是虚构的。所谓的解冻银行卡、卖房费用,都是他为了继续要钱编造出来的,并非真实的借款用途。其次,他刻意营造自己有还款能力的假象,比如发虚假的存款截图,用“借新还旧”的方式小额还款,让被害人误以为他很快就能全额还款,从而不断投入新资金。最关键的一点是,他根本没有偿还能力。名下房产被多次查封,负债累累,收入也用于个人挥霍,实质上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
法院认为,他利用了被害人急于挽回前期损失的心理,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这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他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也实施了诈骗行为,造成巨额损失,因此民事借贷关系转化为了刑事犯罪。
这个案子给所有有资金往来的人提了个醒。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和借款型诈骗,有时候看起来很像,但法律性质截然不同。民事纠纷,最多是还钱和支付利息的问题;而一旦被认定为诈骗,面临的就是刑事责任,可能是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牢狱之灾。
实践中,司法机关判断是否构成“借款型诈骗”,通常会综合考察几个核心点:借款的理由是否真实?借款人是否具备真实的还款能力和意愿?款项的实际去向是否与借款理由严重不符?是否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么风险就非常大了。
很多当事人直到被刑事立案,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们最初可能只是想着周转一下,拆东墙补西墙,但在过程中,行为的性质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尤其是当资金链断裂,又开始用新的谎言去掩盖旧的漏洞时,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渊。
刑事案件最怕的,就是在民事思维里打转,错过了刑事辩护的关键时机。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的困扰,分不清到底是经济纠纷还是涉嫌犯罪,第一步不是自己胡思乱想,而是尽快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理清楚。我可以帮你看看,目前的情况到底到了哪一步,法律上的风险点在哪里,以及当下最应该做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