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刑事团队 · 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 0571-87702787 | 400-0571-630
允道文章

叶斌律师告诉你:你参与的虚拟货币项目,为什么容易被认定为传销?

2026-04-23

很多人以为,传销就是拉人头、关小黑屋、没收手机。但在虚拟货币的世界里,它可能披着“区块链”、“元宇宙”或“智能理财”的外衣,让你在不知不觉中踩入法律红线。最近几年,我注意到公安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查处的虚拟货币类案件明显增多。这些项目名称各异,模式翻新,但拆解其内核,往往逃不出几种固定的套路。今天,我就结合一些公开的司法判例,和大家聊聊这几种常见的模式,帮你看清其中的法律风险。

模式一:伪装成正经业务的“理财”与“游戏”

最近有朋友问我,他投资了一个“智能搬砖”钱包,把币存进去就能每天拿收益,这算不算传销?我告诉他,这恰恰是最典型的一类模式。这类项目通常以去中心化钱包、量化交易工具或数字资产增值平台的面目出现,宣称拥有高科技算法,承诺存入虚拟货币就能获得高额固定回报,月息动辄百分之几十。

但问题的核心在于,所谓的高科技收益往往是空中楼阁。平台维持运转的真正动力,是鼓励用户发展下线,并按照层级从新用户的投入中抽取佣金。你看到的每日收益,很可能只是后来者本金的一部分。当没有足够的新资金入场时,整个体系就会瞬间崩塌。外省某市警方曾办理的一起大型虚拟货币传销案,就是这种模式的典型,涉案金额达数百亿,层级超过三千层。

另一种常见的包装是“区块链游戏”或“NFT交易”。表面上是养宠物、种地或收藏数字艺术品,但游戏体验极其薄弱。参与者的核心收益并非来自游戏内消费或广告,而是来自后续入场者购买道具或代币的资金。用户需要先支付一笔“入门费”购买代币或NFT,然后通过推广奖励机制拉人进来。一旦新资金流入放缓,代币价格和整个项目就会迅速归零。这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已有不少判决,主犯刑期都不短。

模式二:更隐蔽的“云矿机”与凭空创造的“空气币”

如果说前两种模式还试图讲一个“业务故事”,那么接下来的模式就更赤裸裸了。一种是虚构的“质押挖矿”或“云矿机”项目。项目方让你购买不同等级的“云矿机”或质押虚拟货币,宣称每天能自动挖出代币作为收益。听起来很技术,很“DeFi”。

但实际情况是,所谓的“矿机”在后台可能只是一个数字标签,既没有实体设备,也没有真实的算力支撑。智能合约执行的,只是将新用户投入的资金,按预设的层级比例分配给上级账户。这跟真正的区块链挖矿毫无关系。国内已有判决将这类设置多层级返利的“矿机”租赁模式,明确认定为传销犯罪。

最直接的一种,是项目方自创“空气币”。他们利用区块链协议低成本创建一个代币,然后通过社群营销,人为制造币价上涨的假象,吸引人们购买。项目的全部逻辑就是:靠拉盘吸引首批用户,再驱动他们去发展下线,下线的购币资金就成了上线的收益。币价完全由操盘方控制,等到资金流入速度下降,操盘手便会抛售离场,留下一地鸡毛。近年来,已有操盘手因自创代币、设置静态和动态收益、发展十数层下线、涉案金额数千万而被判处有期徒刑。

模式三:司法如何穿透迷雾看清本质?

无论外衣如何变化,是山寨交易所、链上理财还是DAO治理,法院在认定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时,核心始终围绕三个实质问题:第一,参与是否需要缴纳“入门费”或变相购买商品、服务?第二,计酬和奖励是否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依据?第三,组织的层级是否达到三级以上且参与人数超过三十人?

决定性质的,不是项目用了多炫酷的技术名词,而是收益的最终来源是什么。如果所有人的收益都依赖于后来者投入的本金,而不是真实的经营利润或价值创造,那么其传销属性就非常明显。在实践中,一些司法机关面对复杂的Web3项目时,可能会因为看到“存在推荐奖励”就倾向于往传销方向认定,这有时会忽略对项目是否具备真实价值和应用场景的深入审查。而这,恰恰是刑事辩护需要仔细研判和争取的空间。

面对家人或自己可能卷入的此类案件,最大的风险往往来自于对项目模式的误判。以为是在投资前沿科技,实则可能已涉刑事犯罪。刑事案件最怕的,是在不了解法律边界的情况下,错过了厘清事实、固定证据的最佳时机。

如果你对自己或家人参与的项目性质感到困惑,不确定其运作模式是否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可以把基本的项目资料、模式说明发给我看看。我先帮你做个初步的分析,弄清楚当前最需要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 返回允道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