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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经营场所涉未成年人有偿陪侍,负责人还能取保吗?

2026-04-22

很多经营场所的负责人被带走时,第一反应常常是困惑。他们觉得自己没组织“那种”交易,只是提供陪侍服务,怎么就涉嫌刑事犯罪了呢?这种误解本身,可能就是问题的开始。

为什么性质会突然升级

在我接触的案件里,不少当事人起初都认为,只要不涉及实质性的性交易,有偿陪侍就属于治安管理的灰色地带。然而,一个关键因素的介入,会瞬间将整个事件从治安层面拉升至刑事层面——那就是未成年人。一旦现场查获未成年人参与有偿陪侍,无论是否发生进一步交易,案件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法律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有严格的红线,组织或容留未成年人从事此类被法律所禁止的经营活动,本身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办案单位对此类案件的态度,通常是从严的。涉案人数、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人数,会成为衡量案件社会危害性和处理力度的重要依据。

案件的核心焦点:“明知”如何认定

那么,负责人是不是就完全没有辩护空间了呢?并非如此。刑事责任的追究,尤其是针对“组织”或“容留”行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是行为人主观上的“明知”。在法庭上,控辩双方攻防的焦点,常常就落在“负责人是否明知陪侍人员中有未成年人”这一点上。不少负责人会强调,自己并不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或者人员是由他人介绍、招募,自己只负责日常管理。从辩护的角度看,如果能梳理出证据,证明招募链条并非由当事人主动发起,且现有证据难以确实、充分地证明其“明知”对方是未成年人,这将成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乃至影响强制措施的关键辩点。

在“从严”背景下,争取空间在哪

虽然涉未成年人案件基调是从严的,但“从严”不等于“一刀切”。司法实践依然要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这就给了辩护工作以着力点。除了上述关于“主观明知”的论证,还需要综合考量经营时间的长短、非法获利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强迫行为、涉案未成年人的具体角色以及当事人到案后的认罪态度等情节。在这些方面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因素,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举证,是影响案件走向,包括在侦查阶段能否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重要工作。家属需要理解,这个过程不是去挑战“从严”的原则,而是在原则之下,为当事人寻找和呈现法律允许的从宽情节。

这类案件最让人揪心的地方在于,很多经营者直到出事,才意识到自己忽略的身份核实问题,竟会带来如此严重的法律后果。对于家属来说,当务之急是尽快厘清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关于未成年人身份,当事人究竟知道多少,又能证明多少。刑事程序每一步都有其时间节点,越早进行专业分析,应对策略就越清晰。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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