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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虚假诉讼被刑拘,家属最该做的三件事

2026-04-22

前几天,一位当事人找到我,他父亲因为涉嫌虚假诉讼被刑事拘留,刚满30天,收到了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电话里,他语气困惑又焦急:“叶律师,我父亲明明是借钱给别人,有借条有流水,怎么就成了虚假诉讼呢?”

这个疑问,其实触及了虚假诉讼罪的核心。很多人以为,只要自己“觉得”对方欠钱,去法院起诉,哪怕最后没赢,也不至于犯罪。但法律上的“虚假诉讼”,和我们日常理解的“打不赢的官司”,完全是两码事。

虚假诉讼的关键,在于“串通”与“欺骗”

虚假诉讼罪,刑法上叫“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但它的重点,不在于“事实”本身是真是假,而在于诉讼双方有没有“合谋”。简单说,就是原被告联手演一出戏,拿着编好的剧本去骗法官,目的是拿到一份对自己有利的判决书,再利用这份判决去达到其他目的——比如在离婚时多分财产,或者损害第三方债权人的利益。

我打个比方。这就像两个人合伙去骗银行,一个假装贷款人,一个假装担保人,材料做得天衣无缝,银行审核通过了,钱贷出来了。在这个骗局里,银行就是被欺骗的“法官”,而这两个人,都构成了犯罪。虚假诉讼的逻辑与此类似,它破坏的是法院的审判秩序和司法公信力。所以,判断是否构成此罪,首先要看:原告和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心照不宣的“配合”?

为什么“民间借贷”容易成为虚假诉讼的重灾区?

从我这些年接触的案件来看,涉及民间借贷的虚假诉讼比例不低。因为它“操作”起来相对容易:借条可以补签,流水可以倒签,双方对借款事实“口径一致”,法官在形式审查下,很容易作出支持原告诉求的判决。

回到开头那个案子。当事人父亲的情况就很有代表性:借款时间跨度长,部分款项是现金交付,借条原件丢失。对方最初在法庭上全部承认,判决生效后,却又全盘否认,并举报这是虚假诉讼。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矛盾点:如果真是单纯的借贷纠纷,被告为何先承认后反悔?这个行为转变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其他动机。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包括:为了在离婚诉讼中虚构共同债务或少分财产,或者为了对抗法院对其他财产的强制执行。当最初的“合作”目的达到或出现裂痕时,一方反水,虚假诉讼的盖子就被揭开了。

被指控后,辩护的突破口在哪里?

如果家人因涉嫌虚假诉讼被刑拘,家属最迫切想知道的是:还有没有辩驳的空间?当然有。这类案件的辩护,核心在于打破“双方串通”的指控,将案件拉回到“单方民事纠纷”的范畴。

辩护思路通常围绕两点展开:第一,证明资金真实来源于当事人。这需要尽可能梳理出借款的资金来源,比如当年的银行取现记录、收入证明,甚至亲友的证言,用以说明“我确实有这笔钱借出去的能力和事实”。第二,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发生。尽管借条可能丢失,但可以努力寻找其他间接证据链,比如催收的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知晓此事的第三方证人,或者对方曾部分还款的凭证。只要能构建起一个合理的、独立的借贷事实逻辑,就能有力反驳“双方无真实债权债务关系、纯属捏造”的指控。

刑事案件最怕的,是在慌乱中错过搜集证据、固定有利说法的黄金时间。从刑拘到批捕,再到审查起诉,每一步都有其程序节点和辩护空间。如果你正面临类似的困境,对案件的定性感到迷茫,不清楚当下最该做什么,可以先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阶段,哪些是对当事人最有利的应对策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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