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基层工作的朋友,可能还存有一种观念,觉得“山高皇帝远”,村里的事外面不容易知道。这种想法,在过去或许有一定生存空间,但在今天,尤其是涉及资金和项目时,已经成为最危险的认知误区。
我这些年接触和办理的案子,让我有一个很深的感受:国家的监督力量,正以前所未有的精度和深度,覆盖到每一个关键环节。资金流向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项目落在哪里,审计就查到哪里。对于村干部而言,以往一些看似“寻常”的操作,现在正被置于法律的放大镜下审视,刑事风险陡然升高。
村里有什么?土地、鱼塘、山林、厂房,还有各种项目的集体收入。这些东西值多少钱,账目清不清楚,现在早已不是一笔糊涂账。很多地区都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银行流水、合同台账、工程审计,这些数据一比对,问题往往无处遁形。
常见的风险操作有这么几种。一是私设“小金库”,比如集体土地出租或出售的款项,只把一小部分入村账,大头悄悄转进个人或亲属控制的账户。二是虚报工程款项,村里修条路,实际花费几十万,却上报上百万,多出来的钱就以各种名目套走。三是长期无偿或低价占用集体资产,比如把村里的鱼塘、厂房交给自家人经营,收益却从不计入集体收入。
这些行为,一旦查实,涉案金额往往不小。在过去,这可能被看作是“占点小便宜”,但在法律上,它的性质很可能被认定为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当监察机关带着详细的资产登记表和银行流水找来时,解释的空间会非常小。
如果说侵占集体资产是“内部”问题,那么骗取、套取国家下拨的各类补贴和扶贫基金,就是直接触碰了最敏感的红线。低保金、危房改造补助、种养补贴、扶贫贷款……这些是实实在在的民生钱、救命钱。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村干部容易迷失。有的通过虚报材料,让不符合条件的人享受低保待遇;有的在资金下拨后层层克扣,到村民手里已所剩无几;还有的在分配公益岗位、项目名额时优亲厚友。更严重的是,直接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产业项目,去套取国家的扶持资金。
我必须郑重地提醒:千万不要再抱有“钱不多就没事”的侥幸心理。近年来,对于涉农惠民资金的腐败问题,查处标准是“零容忍”。哪怕涉及的金额不大,但只要性质属于骗取国家资金,就完全可能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这不再仅仅是违纪问题,而是明确的犯罪。
乡村振兴,离不开各种建设项目。修路架桥、整治环境、兴建广场,一个项目动辄几十万、上百万。这些钱怎么花,项目给谁做,就成了利益最集中的地方,也是风险最高的环节。
实践中我看过太多由此引发的案件。最常见的有三种:一是直接“指定”,把工程交给自己的亲戚朋友来做,确保利益不外流;二是在资源发包中收受好处,比如村里山林、鱼塘的承包权,谁想承包就得表示“诚意”;三是在工程定价和结算上做文章,通过虚高造价、虚假变更签证等方式,把超额工程款套出来放进自己口袋。
这些行为,轻则构成违纪,重则可能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或者串通投标罪。一个项目从招标、施工到审计,全过程都有迹可循。当初一个看似隐秘的操作,在调查人员梳理完整的资金链和合同链时,会变得清晰无比。
写到这里,我并非想制造紧张气氛。绝大多数基层干部是踏实肯干的。我想说的是,法律的红线一直就在那里,只是现在监督的“探照灯”更亮了。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恰恰是严格按规则办事:集体决策要留下痕迹,经手的账目要清晰可查,涉及利益分配的要尽量公开。
刑事风险最让人无奈的一点是,当你意识到它的时候,往往已经身处其中。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的调查或困惑,不确定某些过去的行为是否构成了问题,最好的选择是尽快理清情况。你可以先把大致经过告诉我,我帮你从刑事律师的角度分析一下,当前最需要关注和应对的重点在哪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