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律师,我虚构了身份跟人谈恋爱,期间借了钱没还,现在对方报警了,我会不会坐牢?从业这么多年,我遇到过不少当事人带着类似的困惑和恐惧来找我。他们最担心的,就是一段感情纠纷最终演变成刑事案件。
今天我想借一个前些年我们团队经手的咨询,来聊聊这件事。当时,一位咨询者找到我,说他的一位亲属张先生遇到了麻烦。张先生在与李女士恋爱期间,虚构了自己的职业和学历,还以生意周转、家人生病等理由,陆续向李女士借了数十万元。后来两人感情生变,李女士发现了一些真相,以张先生诈骗为由报了警。警方已经联系了张先生做笔录,案件可能正在立案审查阶段。张先生和家人都非常焦虑,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这到底算不算诈骗?
很多人,包括一些报案人,都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你骗了我,所以你就是诈骗。但在刑法意义上,这个等式并不成立。民事上的欺诈和刑事上的诈骗罪,中间隔着一条清晰的界线。
就像上面提到的张先生,他虚构个人情况,这确实是不诚信的欺骗行为。借款的理由,比如“家人生病”,也可能有夸大或编造的成分。如果李女士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张先生欺诈,要求撤销借款合同或赔偿,这完全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公安机关要刑事立案,追究诈骗罪,光有“骗”这个动作远远不够。
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审查时,核心看的不是“你怎么说的”,而是“你到底想干什么”。关键在于,你从一开始借钱的时候,是不是就压根没打算还?法律术语叫“非法占有目的”。如果张先生借钱时,内心真实的想法是用于可预期的经营周转,并且他本人也有一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即便他撒了谎,这笔钱的性质也更倾向于民间借贷纠纷。
那么,办案机关怎么判断一个人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呢?他们不会只听一面之词,而是会综合审查一系列客观证据,形成一个逻辑链条。
我通常会提醒当事人和家属,以下几个点是办案人员重点关注的:第一,钱款的真实去向。如果借款大部分用于了正常的生意投资、公司经营,或者偿还与经营相关的债务,这反而是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说明他确有还款意愿和预期。第二,借款时的真实财务状况。如果当事人当时在外虽有负债,但自身有稳定的、尚可的收入来源(比如张先生月入还算可观),这能说明他具备未来的偿还能力,而非“拆东墙补西墙”的骗局。第三,事后是否有逃避、失联、肆意挥霍的行为。如果像张先生这样,在对方催讨后仍能保持联系,没有玩消失,也没有用借来的钱去赌博、奢侈消费,那么定罪的依据就会弱很多。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的误区在于,一旦对方报案,就慌了神,觉得只要赶紧还钱就能解决问题。但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了刑事立案程序,还钱这个行为本身,并不能直接让案件撤销。它可能作为你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的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但无法改变案件已经进入刑事通道的性质。那时,核心工作就变成了如何依据事实和法律,向办案机关充分证明,这笔借款背后缺乏“非法占有”这个最关键的犯罪意图。
所以,当你的家人或朋友陷入类似的境地,接到警方电话或通知时,第一反应不应该是盲目地筹钱还款,或者托关系找人“摆平”。最迫切、最理性的一步,是尽快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所有证据(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收入证明等)完整地梳理出来。
律师要做的,首先是帮你判断案件究竟走到了哪一步:是尚在初查,还是已经立案?其次是基于现有材料,客观评估行为在法律上究竟有多大风险。如果经过分析,认为确实不构成犯罪,那么律师可以及早与办案机关沟通法律意见,争取在立案前化解风险;如果已经立案,则需要制定完整的辩护策略,从“非法占有目的”不成立的角度,争取不起诉或无罪。
感情里的欺骗让人愤怒,但刑罚的边界必须清晰。公安机关对这类介于刑民交叉地带的案件,立案也通常会非常慎重。作为当事人,慌乱解决不了问题,基于事实和法律的理性应对,才是保护自己最有效的途径。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的困扰,搞不清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可以先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做一个初步的分析,弄清楚当前最紧要的一步该往哪儿走。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