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个名而已,每年给你几千块,没什么风险”——这是不少当事人在被要求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最近,有位张先生向我咨询,说他弟弟在装修公司打工,老板突然让他单独去海南注册一家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承诺每年给一笔几千元的“好处费”,却没说明任何具体缘由。家人非常担心,怀疑这里头是不是涉及洗钱、逃税甚至诈骗。弟弟却觉得家人多虑,声称公司已经注册好了。
这种情形,在我执业这些年里见过不少。很多普通人,包括公司职员、刚毕业的年轻人,甚至家庭主妇,因为人情、一点点利益或者单纯不懂法,就轻易地“顶了”这个法人的名头。他们往往直到出事的那一刻才恍然大悟:这个“名”,可不是白挂的。
很多人以为,当法定代表人就是签个字、露个面,公司实际是老板在操控,出了事自然由老板负责。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误解。
从法律上讲,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法人行使职权,其签名和公司的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旦公司涉诉,法院的传票、判决书首先送达到法定代表人处。如果公司成为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的,首当其冲就是法定代表人。这意味着,当事人可能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影响子女入学,个人信誉彻底破产。
这还只是民事和行政层面的麻烦。那位张先生的家人担心得非常对,如果这家公司被用作非法用途,比如转移诈骗赃款、虚开发票、洗钱,那么作为法定代表人,将很难摆脱干系。侦查机关初步调查时,公司的控制人、资金流向、合同签署都是重点。当所有的资金流水都经过以你弟弟名义开设的公司账户时,他该如何向办案人员证明自己“毫不知情”,仅仅是个“挂名”的?这个证明难度非常大。
我常跟团队里的年轻律师讲,看待风险不能抽象。我们把这个风险具体化:假设那家装修公司本身在做合同诈骗,收了客户的装修款却烂尾跑路。受害客户报警后,警方追查资金流向,发现钱款几经周转,最终进入了海南那家由“弟弟”担任法人的公司账户,并被迅速转走或提现。
在这种情况下,“弟弟”作为该公司法律意义上的负责人和代表,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甚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是极大概率的事件。他要面对的,不再是“要不要赔钱”的民事纠纷,而是“是否构成诈骗罪共犯”的刑事审讯。即便最终经过艰苦的辩护,证据不足以定罪,但那37天甚至更长的看守所羁押经历,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评价降低、心理压力,足以改变一个人和一个家庭的生活轨迹。
说句实在话,我在看守所会见时,见过不少因为类似情况进去的“挂名法人”。他们最初也都以为就是帮个忙、赚点外快,直到失去自由才开始后悔。为了每年几千元,赌上自己的自由和清白,这笔账,无论如何都不划算。
如果你或家人已经身处这种境地,像张先生的弟弟那样公司都注册好了,那么“立即止损”是唯一理性的选择。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想着“等出事再说”。
第一,必须立即启动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如果实际控制人(那个装修公司老板)不配合,就想尽一切办法掌握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营业执照原件。控制住这些印鉴,至少能让公司无法对外进行任何操作,变成一个“静默”的空壳,从根本上杜绝被利用去从事非法活动的可能。
第二,与要求你挂名的人进行严肃、清晰的切割。明确告知对方,你不再承担此身份,并要求立即办理变更。这个过程,最好能有书面记录或录音,以备不时之需。
第三,如果公司已经存在可疑的资金往来或经营行为,建议保存好所有证据,并尽快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评估个人已面临的风险等级。刑事案件一旦启动,初期的应对策略至关重要。
很多家属找到我们时,最着急的就是不知道事情到底有多严重,下一步该怎么走。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每个程序阶段都有其关键节点,时间并不宽裕。一些影响案件走向的机会,往往在当事人和家属还没完全搞清楚状况时,就已经悄悄流逝了。
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的困惑,不清楚其中的风险到底有多大,不妨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在当前这个阶段,最紧迫、最应该做的事情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