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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职务犯罪量刑要更重了?家属先别慌

2026-04-18

很多家属在看过近期颁布的贪污贿赂新司法解释后,第一反应是心里发慌。特别是涉及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这类案件,传闻中的量刑变化,让家属对家人的处境更加担忧。

这种担心我能理解。新的规定确实对一些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做了调整,直观上看,入罪的门槛和判处更重刑罚的数额标准有所变化。比如,过去可能几十万金额有争取不起诉的空间,现在难度可能会增加;过去退赃退赔后有机会争取缓刑的数额,现在可能面临实刑。但我想告诉各位家属,先别被这些变化吓住,关键在于弄清楚两个问题:新规定什么时候用?以及,面对新规我们还能做什么?

新旧司法解释,时间效力是关键

上周就有一位家属急匆匆找到我,说看到新闻,担心得整晚睡不着,觉得家人这次肯定要判很重了。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问他家人是什么时间被带走调查的。这是所有问题的起点。

法律上有一个基本原则,叫“从旧兼从轻”。简单说,对于发生在法律或司法解释变化之前的犯罪行为,原则上要适用对当事人更有利的旧标准。具体到这次的新司法解释,它的生效日期很明确。如果你的家人是在这个生效日之前就已经被刑事拘留或立案侦查的,那么他的案件在定罪量刑时,原则上仍然应当适用旧的、对他相对更有利的标准。这并不是说旧标准下就一定能轻判,而是法律程序给了我们一个相对稳定的预期基础,不至于因为新规的出台而让处境瞬间恶化。所以,家属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确认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的具体时间点。

即使面对新标准,辩护空间依然存在

那么,如果案件真的适用新标准,是不是就完全没有机会了呢?当然不是。司法解释调整的是量刑的“尺子”,但最终量多长,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当事人的表现。这把“尺子”上不止有数额这一个刻度。

我经手的案件中,影响最终结果的往往是综合情节。比如,是否全额退赃退赔,是否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的态度如何。即便在新的数额标准下,这些法定、酌定的从宽情节,依然是法官量刑时必须考量的重要因素,也是我们辩护工作的核心发力点。新解释可能提高了数额门槛,但并没有剥夺当事人通过积极补救、真诚悔罪来争取从轻处罚的权利。对于正在被公司内部调查、尚未移送司法的当事人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如果公司提出通过赔偿解决问题,那么尽全力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书面谅解,是在司法程序启动前最为关键的一步,能为后续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争取到至关重要的缓冲余地。

帮家人建立对量刑的正确认知

说了这么多,我想帮家属建立一个基本认知:量刑标准的调整,是司法实践中不断精确化的常态。它更像工具箱里更新了一件工具,但定罪量刑本身,依然是一个综合评估的过程。家属的恐慌,很多时候源于对法律动态片面的、孤立的理解。

面对变化,我们能做的最有价值的事,不是焦虑,而是行动。行动的第一步是厘清案件所处的具体阶段和可能适用的规则;第二步是针对现有情况,和律师一起制定最务实的应对策略,无论是全力争取内部解决,还是在司法程序中紧扣每一个法定从宽情节。刑事案件的进程往往不等人,一些影响结果的节点,可能在当事人和家属还没完全反应过来时就已经过去了。

如果你现在正为家人涉及职务类犯罪而担忧,尤其是对新司法解释感到困惑,不确定这会带来什么具体影响,可以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阶段最紧要的事情是什么,理清头绪,才能找到方向。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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