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到声音了,因为他的同事刚刚被带走。” 这是前段时间一位女士来咨询时说的第一句话。她的丈夫在一家销售紫砂壶的公司工作,刚被便衣警察上门带走,原因是公司涉嫌诈骗。她看了一些法律内容,知道要记下警号、查看证件,但在那之前,她试图让丈夫“删一删东西”。这个细节,恰好浓缩了家属在突发时刻最典型的两种状态:一丝理智,和更多慌乱。
当警察突然上门带走家人,那一小时里,空气都是凝固的。很多家属的第一反应是大脑一片空白,或者像这位女士一样,出于本能想做点什么“补救”。但刑事案件里,很多下意识的动作,往往是在帮倒忙。
说两个关键动作。第一,必须保持冷静,观察并记住信息。就像这位女士后来做的,看清是哪里的警察、警号多少、出示了什么法律文书(是传唤证还是拘留通知书)。这不仅是你的权利,更是后续一切法律程序的起点。第二,绝对不要试图“删东西”、串通口径或隐瞒证据。这会让事情变得复杂,甚至可能让当事人失去认定“自首”等从宽情节的机会。正确的做法是,让当事人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情况。如果可能,劝他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办案机关讲明问题,这在法律上可能构成“自首”,是对他非常有利的情节。
慌乱解决不了问题,错误的“帮忙”反而会害了他。稳住自己,才能为他找到正确的路。
了解基本信息后,接下来要弄明白:他到底在公司里做了什么?这直接决定了他在这起可能存在的诈骗案中,处于什么位置。
以这个紫砂壶的案子为例。她的丈夫主要做两件事:一是把货送到直播间销售,二是负责统计销售数据。听起来像是物流和统计员,似乎不直接面对客户。但在警方眼里,这需要仔细甄别。送货,是否清楚送的是“假大师壶”?记账,记的是不是诈骗所得的流水?如果对公司的虚假宣传模式心知肚明,那么这些辅助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一部分。
不过,他的角色和直接面向消费者、虚构大师身份进行销售的一线主播,责任上通常是有区别的。在刑法上,这涉及主犯与从犯的认定。像这种负责后勤、统计的工作,如果违法所得不高,被认定为从犯的可能性较大。而一旦被认定为从犯,法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所以,在律师介入后,通过会见了解警方讯问重点,为当事人精确界定其工作性质与主观认知,是辩护初期至关重要的一步。
并不是所有卖“名不副实”商品的行为都一定构成诈骗罪。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中间有很细的界线。这往往是辩护的核心战场。
关键要看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整个行为模式。举个例子:如果一件紫砂壶本身成本几百元,对外宣称是某大师手工制作,卖到几万甚至十几万,这里虚构事实、骗取巨额财物的性质就非常明显,构成诈骗罪的风险极高。但如果壶本身有一定的工艺价值,售价几百上千元,夸大宣传了大师加持,但溢价不高,这可能更多涉及虚假宣传的民事欺诈或行政处罚范畴,与刑事诈骗存在区别。
我经手的案件中,有时辩护的突破口就在于精准区分“诈骗”与“虚假广告”。这需要深入调查:所谓的“大师授权”到底到了哪一步?产品是否完全无价值?消费者是纯粹为“大师”的名头买单,还是也认可器物本身?这些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最终定性。律师的工作,就是通过阅卷、调查,把这些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找出来,形成专业的法律意见,与办案机关进行有效沟通。
家人被带走,每一分钟都是煎熬。但煎熬不能替代行动。刑事案件有严格的程序节点,比如拘留后的24小时、37天黄金取保期、审查起诉阶段等。错过了一个窗口,可能就失去了一次宝贵的机会。很多家属一开始不知所措,到处打听,反而浪费了最初的关键时间。
如果你正面临类似的困境,感到迷茫,不妨先把基本情况理一理。他是哪天被带走的?因为什么事?在公司具体做什么?知道了这些,至少能判断出大致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你可以把这些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这个阶段,最紧要的一两件事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