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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被指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他为什么能被不起诉?

2026-04-18

看到一份笔录里写着:“我就是喜欢收藏这些东西,真不知道这是犯法的。”这句话让我想起几年前办过的一个案子。当事人面临的指控,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个名字听起来就足以让人心头一紧。

被指控的“秘密”,真是国家秘密吗?

几年前,我接触到一个案子。当事人王先生,因为购买和收藏了大量资料,被办案机关指控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指控所依据的核心,是一份鉴定意见。这份文件认定,王先生持有的资料里,包含了大量被定为“机密”和“秘密”等级的内容。

接手案件后,我们团队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反复研究这份鉴定意见。我国对国家秘密的认定有严格的程序和资质要求。我们审查后发现,出具这份鉴定意见的机构,其合法性本身是存疑的,鉴定的程序和方法,也难以完全符合刑事诉讼的证据标准。在法庭上,证据的合法性是它的生命线。如果一个关键证据的“出身”有问题,那么它得出的结论,也就难以站稳脚跟。这是我们辩护的第一个突破口:动摇指控赖以存在的证据基础。

但这只是第一步。就算鉴定程序有瑕疵,当事人持有的资料中,是否真的完全不涉及国家秘密?这个问题,需要更审慎的判断。

“不知道”是借口,还是真实状态?

说到这里,你可能想问:就算证据有瑕疵,当事人自己难道不知道那是国家秘密吗?这正是此类案件辩护的另一个核心——主观明知。

判断一个人是否“明知”,不能想当然。要看他有没有接触相关领域的背景,有没有识别的能力。王先生的职业和所学专业,与这些资料涉及的领域毫无交集。他投入不小的资金去购买,纯粹是出于一种近乎痴迷的个人爱好,为了收藏和鉴赏,既不是为了出售牟利,也没有进行扩散。在他的认知世界里,这些和收藏邮票、钱币没有本质区别。

更重要的是,这些资料的来源。它们并非通过什么秘密渠道、私下交易获得,而是从一个公开的网络平台,像普通商品一样购买得到的。物流记录清晰,交易流程公开。这就引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一个普通爱好者,通过一个面向公众的合法平台,都能轻易买到这些东西,那么要求他具备识别出这是“国家秘密”的注意义务,是否合理?平台和卖家是否应承担更大的责任?在这一点上,我们认为当事人缺乏主观上的犯罪故意。

这让我想起以前一个著名的案例,有工人摘了科研用的葡萄,因价值巨大被诉盗窃,但最终被认定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而免罪。道理是相通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不能要求一个人对他认知范围以外的事情负责。

从沟通到结果:不起诉决定背后的逻辑

思路清晰了,但摆在面前的困难依然不小。涉嫌的罪名敏感,涉及的文件数量多,办案机关的压力可想而知。这个阶段的辩护,往往是一场艰难而细致的沟通。

我们整理了关于鉴定意见合法性的质疑,系统阐述了当事人主观上不明知、客观上通过公开渠道获取的观点,形成了详细的书面意见。与检察官的沟通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反复、耐心地从法律和证据角度进行阐释。这个过程,考验的不仅是律师的专业功底,更是将专业意见清晰传递,并最终获得司法官内心认同的能力。

值得欣慰的是,经过数轮深入沟通,检察官认真审查并采纳了我们的核心观点。最终,检察院作出了绝对不起诉的决定。所谓“绝对不起诉”,在法律上意味着“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构成犯罪。这份决定书,彻底澄清了王先生的嫌疑,他不会有任何犯罪记录,工作、生活得以回到正轨。

看到这个结果,我作为辩护律师,固然感到成就。但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在理据充分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勇于担当、坚守法律底线的那份严谨。这对于身陷其中的当事人来说,就是最坚实的保障。

刑事案件的结果,常常取决于对细节的把握和对法律要件的精准理解。“国家秘密”这样的罪名固然令人畏惧,但法律本身是讲理、重证据的。如果你或家人遇到类似情况,感到困惑和巨大压力,最重要的是先冷静下来,弄清楚指控的核心证据是什么,法律上的构成要件是否真的满足。很多案件的转机,就藏在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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