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这么多年,经常有家属拿着一纸通知找到我,上面写着监委要求退还涉案款项。通知上的金额往往不小,几十万上百万的都有。拿着这份通知,电话里又联系不上被留置的家人,很多家属的第一反应是懵的,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种纠结我非常理解。一方面,监委发了通知,不退怕影响家人的处理结果;另一方面,这笔钱不是小数目,到底是不是赃款、具体该退多少,心里完全没底。当事人被留置,律师见不到,没法当面核实。通知上写的数字,是调查认定的全部金额,还是其中一部分?家属很难判断。
更关键的是,很多家属并不清楚家里财产的具体情况。要求退的这笔钱,可能在当事人名下,也可能在配偶、子女甚至其他亲戚那里。突然让筹一笔巨款,心理压力和经济压力都特别大。这种时候,最容易因为慌乱而做出盲目的决定。
当监委向家属发出退赃通知,通常意味着案件的调查工作已进入尾声,即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信号。
从法律上讲,主动退赃、退赔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根据相关规定,被调查人及其家属积极配合,退缴违纪违法所得,监察机关在提出处置意见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时,可以依法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这一点非常重要。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当事人大多涉及经济问题,积极退赃是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最直接、最有效的路径之一。
但这里有一个核心问题:通知上要求退还的金额,家属是否必须“一分不少”地全部接受?答案并非绝对。监委的调查结论是起诉意见的基础,但最终能否被法院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还需要经过检察院的审查和法庭的质证。实践中,调查认定的金额与最终判决认定的金额存在差异的情况,并不少见。
首先,最忌讳的是因为恐惧而“砸锅卖铁”盲目清退。我建议家属先尝试与监委的办案人员沟通,尽可能弄清几个关键点:一是要求退还财物的具体性质,是涉嫌犯罪的赃款,还是违纪所得?二是这笔款项对应的具体事实是什么。沟通时态度要诚恳配合,目的是了解情况,而不是对抗。
如果经过沟通和自身了解,对部分款项的性质或数额存在合理疑问,而一时又难以完全核实,可以考虑一种务实的策略:对于没有争议的部分,先积极筹款退还。这能直接体现悔罪态度和减少损失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有利情节。对于存在疑问的部分,可以向办案机关说明情况,表示正在核实,并请求在案件后续阶段予以明确。
因为,退赃的时机并不仅限于调查阶段。案件进入检察院后,律师可以阅卷,全面了解指控的证据和金额认定。在审查起诉阶段,结合案情和证据,与检察官就退赃问题沟通,并在认罪认罚程序中一并协商,往往能更精准地把握退赃的尺度,争取到更有利的量刑建议。
所以,收到退赃通知,家属不必陷入“全退”或“不退”的二元焦虑。更理性的做法是,将其视为一个需要审慎应对的法律步骤。在能力范围内积极行动,同时为后续的专业辩护留出空间。刑事案件的每一步都牵连着最终的结果,退赃这件事,既需要配合的态度,也需要专业的判断。
如果你正面临类似处境,不确定该如何处理,可以把情况和通知内容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阶段最稳妥的应对思路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