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一篇专业文章提到了当下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利用AI技术生成色情、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形象内容的黑色产业链。这让我联想到,技术的便利性,有时会让一些法律边界变得模糊,甚至让普通人一不小心就踏入了刑事犯罪的雷区。
过去,制作一部淫秽视频,需要演员、拍摄、后期,门槛不低,风险也大。但现在的情况不同了。根据一些公开报道,有人售卖所谓的“教程加工具包”,用户可能只需要一张照片、输入几句指令,就能借助AI批量生成色情或擦边内容。这让违法行为的成本急剧下降,效率却成倍提高。
从刑事律师的角度看,这意味着犯罪的门槛被技术拉低了。过去可能是“专业化作案”,现在却有演变成“大众化复制”的风险。很多网友,包括一些年轻人,可能出于好奇、恶搞或者牟利的心态去尝试,却没有意识到,《刑法》对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有明确的罪名规定。当行为从“偶尔一张”变成“批量生成”,从“自己看”到“网上发”,甚至开始收费牟利,性质就完全变了。技术的“一键生成”,很可能对应着法律上的“一键入罪”。
在办案中,我们有时会遇到当事人辩解:“我只是提供了工具/教程,内容是他们自己生成的,这有什么责任?”或者,一些平台方会主张“技术中立”,认为用户行为与自己无关。这确实是当前刑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
但“技术中立”从来不是绝对的免责金牌。如果明知他人购买你的工具、教程是专门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比如批量“造黄”并牟利,那么提供这种“助攻”行为,在刑法上完全有可能被评价为共犯。同样,如果一个平台对其服务被大规模用于非法用途心知肚明,却为了流量和利益而消极放任,甚至有意降低审核标准,那么其所谓的“中立”就很难站住脚。
法律在进步,它的目光正在努力穿透整个黑色产业链。上游卖“刀”的,中游教“刀法”的,下游用“刀”犯罪的,以及给这片“江湖”提供场地却装看不见的,都可能在法律责任分配的审视范围之内。所以,别以为躲在“技术”后面就安全。
在所有AI“造黄”行为中,利用技术生成涉及儿童形象的淫秽内容,是性质最为恶劣、法律风险最高的一类,没有之一。有些观点认为,这又不伤害真实的孩子,只是一种“虚拟创作”或“性幻想”。但越来越多的研究和立法趋势表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也是极其危险的。
首先,从社会危害性上讲,这类材料本身就是对儿童形象的物化和性剥削,其传播会严重污染网络环境,损害社会公序良俗。更重要的是,它会扭曲观看者的认知,可能滋生对侵害儿童行为的麻木,甚至诱发现实犯罪。因此,无论内容中的儿童形象是否真实,其恶劣性质都决定了它必然是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
目前,我国刑法对淫秽物品犯罪的规定是明确的。虽然没有针对“虚拟儿童色情”的专门条款,但司法实践中,对于制作、传播此类内容的行为,通常会予以更严厉的审视和惩处。因为它触碰了社会底线,也挑战了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核心价值。很多国家已经通过修法或解释,明确将AI生成的虚拟儿童色情视同真实制品进行打击,这是一个清晰的国际趋势。对任何个人而言,这都是一条绝对不能碰的“高压线”。
技术的快速发展,有时会让法律看起来有些滞后,但这绝不意味着存在法外之地。刑事风险的判断,往往基于行为本质和社会危害。当你利用AI去做法律明令禁止的事情时,技术带来的“便利”和“隐蔽”,最终都可能转化为量刑时的“情节”和“后果”。
如果你或身边的人,因为对技术好奇或法律意识淡薄,已经接触甚至参与了这类行为,感到不安或不确定是否构成违法,最危险的做法就是自己琢磨或放任不管。刑事案件有它的程序窗口,越早理清情况、评估风险,后续应对的选择空间才可能越大。
我是叶斌律师,在杭州从事刑事辩护已十八年。我们团队处理过大量涉网络、涉新类型犯罪的案件。我的建议是,面对这类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带的技术应用,保持警惕和克制是最好的选择。如果已经身处其中,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分析,弄清楚自己行为的性质,才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的态度。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