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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医院卷入医保骗保,从院长到员工会面临什么?

2026-04-16

最近看了一份外省某市的二审裁定书,主审法官在说理部分写了这样一句话:吸引低保户到医院接受治疗,是实施诈骗的“手段行为”。这句话,点透了这起骗取上千万医保基金案子的本质。

一家民营医院的院长,为了套取医保资金,组织了一个“一条龙”团队:有人在外面用“免费住院”拉拢病人;有人在里面让没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冒名顶替写病历;还有人负责注册空壳公司,把到账的医保资金迅速转移取现。最后,从院长、财务、医生到拉客的营销员,总共十个人,全部被认定构成诈骗罪。主犯院长被判了十五年,其余九人,根据参与程度和金额,分别被判了实刑或缓刑。

这个案子判决后,只有院长一人上诉,其他人都认罪服判了。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我关注这个判决,是因为它清晰地揭示了一个在类似案件中许多人容易陷入的认知误区:只要病人真的来看病了,医院提供了服务,哪怕流程有点瑕疵,怎么就能算诈骗呢?

为什么这个案子后果如此严重?

很多经营医疗机构的朋友,容易把医保违规简单地理解为“行业潜规则”或“经营不规范”,认为最多是行政处罚,退回资金、罚款了事。但这个案子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当行为模式系统性地以非法占有医保基金为目的,它就完全可能越过行政违法的边界,直接滑向刑事犯罪。

案子里有几个关键特征,让它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改变。第一是“虚构主体”,让没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的医生来撰写核心的医疗文书(病历)。这在法律上直接被认定为“伪造病历”。第二是“虚假手段”,以“免费”为诱饵精准招揽可报销比例高的特殊群体住院,其目的并非诊疗,而是凑足报销额度。第三是“资金闭环”,骗来的医保款并未用于医院正常经营,而是通过设立的空壳公司快速转移、取现,完成了资金的非法占有和挥霍。

这一系列操作,不再是简单的“病历书写不规范”或“过度医疗”,而是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诈骗链条。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整个诊疗行为只是他们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工具和手段。这就把问题的性质定死了。

从院长到员工,一个都跑不了的法律逻辑

这个案子另一个值得所有从业者警醒的地方在于,追责是“全覆盖”的。院长作为组织策划者,是主犯,责任最重。而其他参与者,无论是负责做假账的财务科长,还是具体冒名写病历的医生,甚至是基层的营销员,虽然被认定为从犯,减轻了处罚,但无一例外都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涉案的医生在法庭上提出过一个辩护意见,认为病人确实接受了治疗,对应的那部分医保金额应该从犯罪数额里扣除。这个观点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也是很多当事人会抱有的想法。但法院没有采纳。

法院的逻辑很清晰:你们所有的诊疗活动,从一开始就是非法的(因为主体不合法),并且是服务于“骗保”这个核心目的的。这就好比用假币去购买真实的商品,不能因为买到了商品,就否认使用假币的违法性。在这类案件中,非法的诊疗行为与骗取医保的结果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通过该行为骗出的所有医保基金,都应计入犯罪数额。

这对我们是一个重要的提醒:在刑事法律评价里,个人的工作职责、是否知情、乃至获得了多少实际利益,都会成为判断其是否构成共犯、以及责任大小的依据。那位只拿到几百元提成的营销员,依然要为自己招揽来的、用于骗保的病人额度承担刑事责任。那种“我只是个打工的,老板让干嘛就干嘛”的想法,在法庭面前是非常脆弱的。

从刑事拘留到判决生效,时间跨度往往以年计算。对于涉案的个人和家庭来说,这不仅仅是金钱的损失,更是长时间的身心煎熬。而能否尽早厘清责任、明确辩护方向,往往在案件初期就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最终的结果。

案件已经发生,家属当下能做什么?

看这个案子,院长二审时表示愿意退赔,但因为家属最终无力代赔,法庭认为其“无退赔等实际表现”,因此没有对其十五年刑期作出改判。这反向说明,在那些判决相对较轻的从犯身上,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缴纳罚金等悔罪表现,实实在在地起到了作用。

刑事案件有它严格的程序和时间窗口。一旦家人被卷入,恐慌和盲目找人托关系常常会浪费最初也是最宝贵的应对时机。专业的事情,必须交给专业的人来判断。第一步永远应该是尽快由专业律师介入,全面了解案情,准确界定当事人可能涉及的责任层级,并据此制定最有利的辩护策略——是作无罪辩护,还是争取认罪认罚以获得最大程度的从宽处理。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法律对此的监管和打击只会越来越严。这个判决像一份详细的“解剖图”,告诉我们红线划在哪里。如果你或家人所在的机构正面临类似的调查,或者你对自身某些行为的性质感到不安,当务之急是进行专业的风险评估。

我是叶斌律师,在杭州执业已有十八年,带领团队处理过各类刑事案件。医保诈骗类案件情况往往复杂,涉及人员多,责任划分需要极其细致的分析。如果你现在对情况还不清楚,不知道该从何入手,可以先把你了解到的信息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这个阶段,什么才是最重要、最该做的事。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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