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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帮人办事收钱,为什么有人被定诈骗有人没事

2026-04-15

很多做生意的朋友都遇到过类似情况:有人托你帮忙办点事,比如协调关系、对接资源,你收了点“辛苦费”或“活动经费”。事情成了皆大欢喜,可万一没办成,对方反手一个报警,说你诈骗。这种事,我执业这些年见过不少。同样是收钱办事,为什么有人最后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人却只是民事纠纷?关键就在于,法律上那条看不见的线划在哪里。

诈骗罪的“红线”:非法占有的目的

法律上认定诈骗罪,核心不是看事情办没办成,而是看收钱那一刻,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用专业术语说,就是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根本没能力、没资源办成那件事,纯粹是编造身份、虚构关系来骗取对方信任,拿到钱后要么挥霍一空,要么直接失联。这种行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对方基于错误认识而交钱,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这种情况,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没什么争议的。

但现实往往更复杂。很多人确实是基于自己的人脉和能力去办事,也真心实意想把事办成。钱也确实花在了找关系、疏通环节上,只是最后因为政策突然变化、关键人物调离等不可控的客观原因,导致事情黄了。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主观上并没有骗钱的故意,只是事与愿违。这就很难被认定为刑事诈骗,更可能属于民事上的委托合同纠纷,或者不当得利。

中间人的困境:钱花了,事没成,锅却背了

最委屈也最危险的,其实是那些“中间人”。我见过不少案子,中间人自己也是托了好几层关系,把收来的钱大部分都转给了所谓的“上游大哥”去打点。结果事情没办成,“大哥”消失了,钱也追不回来。托办事的人急了,直接报警告中间人诈骗。

这时候,中间人就陷入两难。如果指认“上游”,可能意味着自己在这个圈子里的信誉彻底破产,以后再也混不下去。如果不指认,所有的压力就都扛在自己身上——不仅要面临全额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民事压力,更严重的是,可能要独自承担诈骗罪的刑事风险。

这就形成了一个很现实的悖论:事情办成了,你是能人,收钱理所应当;事情办砸了,你就可能成了“诈骗犯”。这种不确定性,让很多从事中介、协调工作的朋友如履薄冰。

如何守住安全的底线?

说这些不是为了制造焦虑,而是想提醒有类似情况的朋友,风险是真实存在的。要避免从“办事”滑向“犯罪”,有几个细节必须注意。

第一,绝对不要虚构自己不具备的能力和资源。吹出去的牛,可能就是将来定罪的依据。第二,资金的去向要清晰。如果钱是用于“打点”,尽量保留好沟通记录和转账凭证,哪怕不能明说,也要在私下留有痕迹,证明钱确实花出去了,而不是进了自己口袋用于个人消费。第三,对“办不成”的可能性要有预判,并在事前以恰当方式让对方知晓风险,而不是打包票。

很多当事人直到坐在审讯室里才后悔,当初为什么没留个心眼。刑事案件一旦启动,想要证明自己“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非常困难,你需要拿出扎实的证据来还原当时的真实意图。

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的困扰,不确定收钱办事的行为是否越过了法律红线,或者已经被卷入调查,最重要的是先理清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类案件的关键往往在于主观意图和资金流向的证明,越早进行专业分析,越能看清自己当下的处境和可能的应对方向。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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