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份帮信罪案件的判决书里,我看到这样一句话:“被告人轻信他人可以办理补贴,为牟利提供账户,系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这句话,是我前段时间研究一个上诉案时注意到的。当事人张先生经营着一家工艺品外贸公司,生意做得挺规范。他坚持认为自己是被骗了,但一审判决认定他构成了帮信罪。
为什么法院会把“轻信”和“明知”划上等号?这大概是很多身陷类似处境的朋友,心里最大的困惑。今天,我想结合这个案子,聊聊这里面容易让人掉进去的认知陷阱。
张先生的情况很典型。他是在一个商业平台上,看到一个代办“场地经营补贴”、“社保补贴”的广告。联系上对方后,对方详细询问了他公司的经营、社保缴纳和报税情况,然后告诉他,以他的条件可以申请。
关键是,张先生相信了。他的理由听起来很充分:前一年,社保局确实主动给他的公司发过一笔补贴;而且新闻里也总在说扶持小微企业。他觉得,这次无非是换个名目,自己申请一下而已。
于是,在对方的指导下,他提交了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等信息,甚至提供了账户流水。悲剧就这样发生了。他的账户在短时间内,被转入了一笔不小的资金。没多久,警察就找上了门。
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整个逻辑是自洽的:我有正当理由(申请补贴),我相信了对方的身份(中介),我提交的是正常经营所需的材料。所以,我的核心诉求是“我被骗了”,我要做无罪辩护。
问题恰恰出在这里。在帮信罪的认定中,“明知”并不要求你确切地知道对方在搞电信诈骗或网络赌博。司法解释规定了几种可以推定“明知”的情形,其中就包括: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
什么叫“明显异常”?张先生的案子就很能说明问题。他办理的是所谓“政府补贴”,但对方提出的回报,是到账金额5%的“手续费”。一个正规的政府补贴申请流程,会出现这种按比例抽成的“中介费”吗?这本身就是第一个异常信号。
更关键的是后续操作。对方要求查看的,不仅仅是用于接收补贴的账户信息,而是详细的账户流水。对于一个声称帮你“申请”款项的人来说,他要流水做什么?这个要求的实际功能,更像是为了验证这个账户是否“干净”、能否承受大额资金快速进出。这是第二个,也是更致命的异常点。
当我们把这些点串联起来看,法院的逻辑就清晰了:作为一个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你应当具备基本的商业常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面对这种明显不合常理的交易模式和可疑要求,你依然提供了关键的支付结算工具,这在法律上,就可能被评价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也就是间接故意,构成了“明知”。
那么,像张先生这样,一审被判有罪后坚持上诉,路该怎么走?难点往往不在于喊冤,而在于如何用证据把“我以为”变成“我能证明”。
一审判决已经形成,法官的心证也基本固定。在上诉阶段,辩护的核心必须回到证据本身,进行更精细的对抗。比如,仔细审查全案证据链条:公诉方指控你“明知”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除了你本人的供述,有没有客观证据能印证你与诈骗分子有共谋?你提供的那些能证明自己“被骗”的聊天记录,是否完整地被法庭采纳?判决书中对你有利的辩解,是以什么理由不予采信的?
很多时候,问题就出在证据的解读和举证责任上。当事人觉得自己提交了聊天记录就能证明清白,但司法机关可能认为,这些记录恰恰反映了你在异常情况下的“放任”心态。这时候,就需要律师把辩护重点,从“讲述一个故事”转向“解构一个证据体系”,找到其中逻辑不能自洽、证明标准未能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薄弱环节。
刑事案件,尤其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是形成案件“雏形”的关键时期。很多影响定罪量刑的细节,如果在一审前没有清晰地提出并固定下来,到了二审,想要扭转乾坤,难度会呈几何级数增加。这不是说上诉没有希望,而是说,辩护的战场应该尽可能地前移。
我们团队在办理这类案件时,感受很深的一点是:当事人认为自己“无辜”的感受,与法律上能否认定“无罪”,中间隔着一道由证据、常识和司法逻辑构筑的鸿沟。填平这道鸿沟,不能只靠情绪和信念,更需要扎实的证据梳理和专业的法律对抗。
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情况,感觉自己的辩解没有被真正倾听,一审结果与预期相差甚远,首先要做的不是愤怒或绝望,而是冷静下来,找一位专业律师,帮你一起把判决书“掰开揉碎”,看看定罪的核心证据到底站不站得住脚。案件的转机,往往就藏在你之前忽略的细节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