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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虚假诉讼罪的罪与罚

2026-04-12

“我只是和朋友打了个假借条去法院起诉,想把公积金套出来,怎么就犯罪了?”类似的话,我在工作中听过不少。很多人把法庭当成了可以随意编排剧情的舞台,却不知道,当虚假的情节干扰了司法这台严肃的国家机器时,代价可能远超想象。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绝不是简单的道德瑕疵。一旦越过法律红线,面临的将是实实在在的刑事追责。今天,我就结合法律规定和实务观察,聊聊这个很多人一知半解的罪名。

一、不只是“撒个谎”,什么行为会构成犯罪?

开头那位想套公积金的朋友,他的行为就是虚假诉讼罪的典型“样本”。刑法上,构成本罪的核心,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关键在于“捏造”,意思是无中生有,凭空虚构出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民事纠纷。比如,为了多分遗产,兄弟姐妹几个合谋伪造一张巨额借条去法院互相起诉;或者公司眼看要破产,赶紧找人签几份假合同,虚构出几笔债务,想在清算时多捞一笔。这些行为,从一开始就建立在谎言之上。

这和你只是在法庭上为已有的纠纷说几句对自己有利的“不实之词”有本质区别。后者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但前者,从你递出那份充满谎言的起诉状时,刑事风险的大门可能就已经打开了。法律保护的司法秩序,容不得这种从头到尾的“戏剧表演”。

二、从“立案”到“判刑”,法律后果有多严重?

很多人心存侥幸,觉得“法院未必能查出来”。但虚假诉讼罪的入罪门槛,在实践中并不算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只要你的虚假起诉行为产生了特定后果,就可能面临刑事立案。

比如,你的假官司导致法院信以为真,采取了查封、冻结财产的保全措施;或者法院已经为此开庭审理,浪费了司法资源;又或者法院基于虚假事实作出了判决书、调解书。甚至,你多次这么干,哪怕单次没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被追究。一旦造成他人经济损失达到相当可观的金额,那就更是铁板钉钉了。

如果只是妨害了司法秩序或侵害了他人权益,基础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但如果情节严重,比如造成他人巨额经济损失,或者导致他人生产经营陷入绝境,刑期就会升格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在我们团队接触和观察的案例中,为了一点公积金、为了在家庭财产分割中多占一点便宜,最终换来有期徒刑的当事人,并非个例。这个账,怎么算都是亏的。

三、几个必须澄清的认知误区

关于这个罪名,有几个误区流传很广,害人不浅。

第一个误区是:“只要我中途撤诉就没事了。”错了。虚假诉讼罪是行为犯,关键看你是否实施了“提起虚假诉讼”这个行为,并且是否已经对司法秩序造成了干扰。一旦法院因此立案、开庭或采取了措施,犯罪事实就可能已经构成。事后撤诉,或许能在量刑时作为从轻情节考虑,但很难让你完全脱罪。

第二个误区是:“这是民事纠纷,顶多算妨碍诉讼。”这种想法混淆了违法与犯罪的边界。用虚假事实启动一个民事诉讼程序,与在已有程序中作虚假陈述,性质完全不同。前者是主动攻击司法系统,刑法对此有专门的罪名规制。

第三个误区是:“我是公司行为,为了单位利益,和个人无关。”单位同样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公司被判处罚金的同时,直接拍板决策和具体操办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一样要承担刑事责任。想用“为公司好”来免责,在法律上行不通。

说到底,法庭是寻求真相、定分止争的地方,不是玩弄技巧、实现非法目的的工具。每一份虚假的证据,每一次虚构的起诉,都是在透支司法的公信力,也是在给自己积累沉重的法律风险。

刑事案件中,对行为性质的早期判断至关重要。如果你或家人因为类似的事情感到不安,或者已经涉及其中,最稳妥的做法是先别自己胡乱猜测。你可以把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阶段问题的核心在哪里,以及最需要优先处理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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