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属拿着拘留通知书找到我,第一句话常常是:“叶律师,我家人只出去了一个月,什么钱都没骗到,这得判多久啊?”说真的,这个问题背后,藏着一个很多人都没意识到的辩护关键点。
在境外诈骗案件里,办案机关要认定一个人构成犯罪,不仅要看他做了什么,更要看他主观上想干什么,以及这种状态持续了多久。如果一个人只待了不到一个月就离开,或者被抓获,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有利的信号。我们辩护时,会着重向办案机关强调:短短30天的停留,很可能只是“误入歧途”后的短暂停留,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与那些长期盘踞、以此为业的犯罪分子有本质区别。很多当事人其实就是被高薪诱惑,去了才发现不对劲,想走又一时走不了。这个时间长短,直接关系到对他主观故意的认定深度。
如果再加上“无具体业绩、无违法所得”这一点,案件的辩护空间就更清晰了。法律上,一个完整的诈骗犯罪,需要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还要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结果。当事人去了30天,可能只是在接受培训、熟悉流程,或者尝试拨打了一些电话但一无所获。这种状态,在刑法上更接近于“犯罪预备”或者“犯罪未遂”。因为没有产生实质的社会危害结果,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这一情节。我经手的不少类似案子,核心辩护策略就是把“时间短”和“无业绩”结合起来,向检察官和法官说明,当事人的行为尚处在犯罪的初始或未完成阶段,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综合以上两点,再结合当事人到案后的认罪态度、退赃退赔意愿等因素,争取缓刑是这类案件中一个非常现实且概率较大的目标。法院在判决时,会评估当事人是否“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一个仅仅短暂参与、未获分文的人,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通常被认为是较低的。因此,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在实践中是常见的判决结果。这并不意味着事情不严重,而是法律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给予了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于家属而言,了解到这个可能性,至少能稳住心神,知道该朝哪个方向努力。
刑事案件最怕的,是在慌乱中错过了厘清案件关键点的时机。像这种境外诈骗案件,人员情况复杂,证据链条长,早一点把“停留时间”、“具体作用”、“违法所得”这些核心问题梳理清楚,就能早一点找到有效的辩护路径。如果你家人正面临类似情况,感到迷茫,不妨先把你知道的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阶段最紧要的事情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