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刑事团队 · 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 0571-87702787 | 400-0571-630
允道文章

叶斌律师告诉你: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程序辩护的突破口在哪

2026-04-11

很多同行都会强调实体辩护,但我观察过不少案件,尤其是假冒注册商标这类案件,关键转折点有时恰恰出现在程序问题上。比如,物证是怎么来的,有时比物证本身更重要。

第一环:证据的“身份证”问题——同一性认定

办过案子的人都知道,证据链不能断。但在假冒商标案里,这个链条有时在第一步就断了。比如,现场被勘验后没有封控,导致后来有人进去搬东西。这种情况下,摆在法庭上的那批货,谁能说清它就是最初在仓库里的那一批?

这里有几个死结很难解开。首先是扣押的人不对。如果执行清点搬运的不是法定侦查人员,也没有合法见证,那么整个扣押行为的合法性就成了无源之水。法律规定得很清楚,执行扣押必须有两名以上侦查人员,这个程序一破,后续所有证据的源头都变得可疑。

其次是特征对不上。现场笔录如果只写“假冒商品一批”,而没有记录具体的品牌、型号、防伪码等足以区分此物与彼物的细节,那么“现场的A”和“扣押的B”之间,就失去了唯一的对应关系。特别是在现场状态已经变动的情况下,这种模糊记载的笔录,很难作为定案的根据。

最后是保管链条空白。东西从现场被拿走,没有按规定移交公安机关保管,而是放在一个不明不白的仓库里十几天,期间没有任何监管记录。这就留下了一个巨大的合理怀疑空间:谁能保证这段时间里,东西没有被调换、增减?证据的同一性一旦被污染,就像接力棒传丢了,后面接得再漂亮也于事无补。

第二环:证据的“体检报告”问题——完整性认定

如果说同一性解决的是“是不是它”的问题,那么完整性解决的就是“它全不全、对不对”的问题。程序违法往往直接摧毁证据的完整性。

最基础的是文书缺失。一份合法的扣押,必须有相应的决定书、笔录和清单。如果这些法定文书一概没有,或者上面缺少侦查人员、持有人或见证人的签字,那么这份证据在形式上就已经站不住脚了。法律明确列举了这些形式要件,缺一不可。

再者是过程记录不完整。现在很多执法过程都有录音录像,但如果录像只拍了车没拍装货,或者关键环节缺失,就无法还原扣押的全过程。这不仅仅是为了监督执法,更是为了证明扣押的物品是完整的,扣押过程是规范的。记录不全,完整性就无从谈起。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是权利告知。法律要求,扣押时必须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比如核对物品、提出异议的权利。如果没告知,就等于剥夺了当事人在第一时间纠正错误的可能。这种情况下形成的笔录,其内容的客观性和完整性自然大打折扣。

程序辩护的深层意义:为事实真相设立规则

我谈这些程序要点,并不是在教人钻法律空子。恰恰相反,程序规则是保障案件事实尽可能接近真相的护栏。尤其是在现场已经发生变动的情况下,辩护的核心逻辑就是“锁定变动,切断关联”。先证明现场脱离了合法控制,再论证后续每一个环节的违法性,最终指向一个结论:无法证明在案物品就是原始涉案物品。

这个结论一旦被法庭采纳,相关的笔录乃至对应的实物证据都可能被排除。这对当事人来说,可能就是罪与非罪、刑期长短的关键转折。程序辩护的本质,是在用法律的规则,为当事人的权利争取一个公平的博弈空间。很多家属一开始只关心“能不能少判几年”,但忽略了“定案的证据本身是否站得住脚”这个更根本的问题。把基础打牢,后面的量刑辩护才有坚实的立足点。

刑事案件环环相扣,任何一环的疏漏都可能影响全局。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情况,感到千头万绪,不妨先从梳理案件材料开始,重点关注那些程序性的文书和记录。看看证据的源头是否清晰,链条是否完整。这往往是厘清案件、找到方向的第一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 返回允道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