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咨询时,遇到一位朋友。他家里长辈因为帮亲戚“找关系”办事,收了一笔钱,现在事情没办成,亲戚报警了,长辈因涉嫌诈骗被刑拘。他最困惑的一点是:“这笔钱里,明明有一部分是给律师的费用,还有给孩子转学、生活的开销,怎么在办案机关眼里,好像全都成了‘关系费’和‘好处费’?”
很多类似案件的起点,都源于家属一种朴素的认知:我花钱托你办事,钱给你了,就意味着你答应去“运作”了。至于这笔钱你具体怎么花、花在哪里、花多少,那不是我要操心的事,我只看结果。
这种认知在熟人社会的请托中非常普遍。比如,亲戚的孩子想转学,托你找“门路”,直接转给你一笔不小的数目,说是“所有打点费用都在里面了”。这笔钱里,可能包含真实要付给中间人的酬劳、请客吃饭的经费,甚至还有你垫付的律师咨询费、孩子临时的生活费。但所有这些开销,都混杂在一个模糊的“包干”总额里,没有任何细分,更没有书面约定。
问题就出在这里。当事情最终没办成,委托方要求退钱甚至报警时,这笔钱的性质就变得极其危险。从委托方角度看,这就是一笔委托你办事的“活动经费”;但从法律视角审视,如果你无法清晰证明每一笔支出的正当用途和具体去向,那么整个款项就极易被整体认定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非法占有的诈骗资金。
诈骗罪认定的核心之一,是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在请托办事类案件中,办案机关会重点审查:你收钱时,是否具备办成事的真实能力或渠道?你对这笔钱的用途,是否有清晰的规划和真实的支出?
我见过太多案例,当事人在接受请托时,出于情面或过于自信,大包大揽。收了钱,一部分确实用于打听消息、支付某些中间环节的成本,但更多的钱,可能用于填补自己生意的亏空、支付家庭开销,甚至只是存在自己账户里。一旦东窗事发,你很难向办案机关解释:为什么这笔号称“全部用于办事”的钱,会出现在与你承诺事项完全无关的消费记录里。
更关键的是,这类案件往往缺少那位“能办事”的关键中间人(比如案例中的E)的证言。要么根本找不到这个人,要么找到了,对方也坚决否认收钱办事。这时,请托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压力就全部落在了作为中间桥梁的你这方。你如何证明,这笔钱不是被你个人挥霍,而是真实用于“办事”了呢?证据链的断裂,是这类案件当事人陷入被动的主要原因。
那么,如果已经身陷此类纠纷,该怎么办?核心策略是:尽一切可能,将混杂的款项进行“剥离”和“定性”。
首要工作是梳理所有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仔细核对,哪一笔是明确支付给第三方的律师费(并有委托合同和发票对应)?哪一笔是用于请托方家庭子女实际产生的学杂费、生活费(并有相关缴费凭证或合理说明)?这些有明确、合理用途的款项,应当从涉嫌诈骗的总金额中予以扣除。它们的性质是代收代付或垫付,而非“办事好处费”。
其次,当事人在接受讯问时,陈述必须清晰、一致。不能含糊地说“钱都拿去打点了”,而要尽可能回忆并说明,具体向哪些人、在什么时间、以什么名义支付过费用。哪怕无法提供直接证据,清晰稳定的笔录也能为后续辩护留下空间。关键在于,不能轻易认可办案机关提出的“全部都是关系费”的笼统认定。
这类案件的辩护空间,往往就存在于资金性质模糊的灰色地带。起诉的难度在于,要证明当事人对“全部”款项都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没有任何真实支出,证据上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如果当事人能坚守住部分款项的合理用途,那么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或在审判阶段争取罪轻判决,是完全有可能的。
刑事案件里,时间成本和程序节点非常关键。很多影响案件走向的决策,需要在信息还不完全的时候就做出判断。如果你正面临类似困境,最重要的是先理清资金脉络,区分不同性质的钱款。这不仅是应对讯问的基础,更是律师制定有效辩护策略的起点。你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紧要的一步应该落在哪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