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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团队:野生动物案刑事责任辩护实战

2026-04-09

最近在分析一起案件时,我看到卷宗里对一种鱼的描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当事人坚持认为那是“人工养殖的”。这种认知上的错位,在涉及野生动物的案件里,特别常见。

你以为的“养殖”,未必是法律认可的“人工繁育”

很多人和这位当事人一样,存在一个根深蒂固的误解:只要这个物种有人工养殖,那么买卖、运输养殖个体就天然合法。说实话,第一次看到这个案子时,我就在想,这恐怕不是个例。我们团队在办理类似案件时,发现这恰恰是很多朋友踩坑的起点。

法律上的“人工繁育”是一个有严格门槛的概念。它指的可不是你在家里鱼缸养几条,或者某个养殖场在繁育那么简单。一个物种被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相关行为必须“合法”。这就像开车需要驾照,光有车不行,你还得持证上路。

具体来说,从事相关活动,必须依法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或者按规定完成备案。更重要的是,对所涉及的野生动物,要使用专用标识。这套“许可+标识”的管理体系,才是区分合法与违法的关键界线。缺少任何一环,即便你买卖的个体确实是人工繁育的后代,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像本案一样,涉嫌刑事责任。

核心辩护点:野外种群与人工种群的“价值鸿沟”

那么,一旦涉案,辩护的空间在哪里?这正是刑事律师工作的价值所在。根据司法解释,对于列入人工繁育名录的物种,如果涉案动物来源清楚,且是作为宠物买卖、运输,相关犯罪情节不严重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即便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应当依法从宽处理。这就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辩护方向。我们团队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会重点围绕几个核心展开工作。

首先是厘清来源。涉案的动物究竟是来自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种群,还是真正规范的人工繁育种群?这直接关系到行为性质的严重程度。其次是评估技术成熟度与产业规模。如果一个物种的人工繁育技术已经非常成熟,且形成了产业规模,那么其个体的保护价值和造成的生态损害,与野外种群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最后是计算涉案价值。很多案件中,鉴定机构对动物价值的认定,可能并未充分考虑其人工繁育的属性,从而作出了过高的估价。挑战并降低这个认定的涉案价值,是争取罪轻甚至不起诉结果的重要环节。

给你的行动指引:从模糊担忧到清晰应对

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情况,当下的困惑和压力我非常理解。这类案件的专业性很强,普通人对相关名录、许可程序完全陌生,很容易在不知情中陷入被动。

我想说的是,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错过了沟通和辩护的关键时机。从侦查到审查起诉,程序在一步步推进,很多影响结果的窗口期,往往在当事人和家属还没完全搞清状况时,就已经悄然过去了。

当务之急,是尽快厘清几个基本事实:涉及的物种具体是什么?是否被列入保护名录或人工繁育名录?相关交易、运输行为是否履行了法定的许可或备案手续?先把这些情况弄清楚,我们才能判断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哪,以及接下来最有效的应对策略是什么。

很多家属第一次联系我,只是想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这很正常。我们不妨先聊聊,我帮你把整件事的法律脉络理清楚,看看当前最重要的一步应该怎么走。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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