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团队讨论一个案子,让我印象很深。当事人是某物流公司的普通派单员,用他们行业的话说,就是“飞机上搬砖”的。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在群里接收上游的指令,然后把运输任务派发给下面的车队司机。直到案发,他才知道自己经手派送的货物,涉及一笔数额巨大的诈骗案。
很多家属找到我们时,最困惑的问题往往是:我家人就是听命干活、拿点固定工资的,怎么就成了诈骗犯?今天,我就结合这类“飞机搬砖”型案件的办案经验,聊聊从犯认定和刑期背后的逻辑。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的第一个误区,就是认为“我只是执行命令,没拿大头,肯定是从犯”。这种想法很自然,但法律上的认定要复杂得多。
在共同犯罪里,区分主从犯,核心看的是“作用大小”,而不是“职位高低”或“获利多少”。谁是犯罪意图的发起者、谁是整个链条的组织策划者、谁对犯罪结果的发生起到了关键推动作用,这些才是法官重点考量的。就像一部电影,导演和制片人是核心,演员按照剧本表演。派单员这个角色,如果仅仅是被动接收指令、机械转发,其作用可能更接近“演员”;但如果他在明知是犯罪活动的情况下,还主动优化派单流程、扩大派送规模,那他的作用就可能被放大。
所以,一句“我是受指使的”,并不能直接换来一张“从犯”的认定书。司法机关会审查你的具体行为:你对整个诈骗模式知情多少?你只是传递信息,还是也参与了部分环节的沟通?你的工作是不可或缺的一环,还是可以被轻易替代的?这些细节,决定了你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地位。
这是第二个关键问题。即便最终被认定为从犯,刑期也未必乐观。很多家属以为,从犯就等于能判缓刑,这是一个危险的误解。
刑法对从犯的处理原则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注意,这里是“可以”选择的空间,但不是“必须”判缓刑。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全案的犯罪数额、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你个人的具体情节。像我们开头提到的案子,涉及的总体流水达到千万级别,即便当事人被认定为作用较小的从犯,这个庞大的数额背景,也会让法院在量刑时格外慎重。
我打个比方,一栋大楼塌了,即便你只是递了一块砖的工人,但因为这栋楼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法律在评价你的行为时,也无法完全脱离这个后果来考量。具体到刑期,如果涉案总金额特别巨大,即便作为从犯获得减轻处罚,刑期降到三年以下,法院也可能会认为其社会危害性尚未达到“犯罪情节轻微”的程度,从而不适用缓刑。这就是为什么实践中,有些从犯的刑期依然不短。
那么,身处类似境地的当事人,路在哪里?从我处理过的案件看,辩护空间往往藏在细节里。
首先,必须全力固定“受指使、地位低、获利少”的证据。这不是嘴上说说,而是要落实到微信聊天记录、派单指令截图、工资流水、与上家的沟通记录等客观证据上。要能清晰地向办案机关描绘出这样一个画面:你只是一个庞大机器里一颗被设定好程序的螺丝钉。
其次,要重点审查你个人行为与最终诈骗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多强。你是否对诈骗模式有核心认知?你的派单行为是诈骗得以实施的唯一途径,还是多种渠道之一?你获得的微薄提成,与整个诈骗非法所得的比例是否极低?这些论证,都是为了将你的个人作用,从整个犯罪巨网中剥离出来,进行单独、精准的评价。
刑事案件最怕的,是把时间耗在焦虑上,却错过了梳理证据、固定有利情节的黄金窗口。尤其是这类参与人数多的案件,越早厘清个人在整个链条中的真实位置,辩护方向就越清晰。如果你家人正面临类似情况,感到迷茫,可以把基本案情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紧迫的一步应该做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