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里,我常听到一句话:“家里有老人的,一定要把这话转告给他,如果有人跟你说有什么好的赚钱项目、扶贫机会,十有八九是骗局。”这句话,很多子女可能觉得是老生常谈,但现实往往比我们想象的更复杂。
前段时间,一位朋友联系到我,讲述了他母亲李阿姨的遭遇。李阿姨在成都,听说了一个“乡村振兴”项目,对方承诺高额回报。结果,不仅没赚到钱,还被骗走了数十万元。更让人揪心的是,因为此前被骗时,她曾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对方收取过一笔十几万的款项,现在因涉嫌犯罪被外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家属很不理解:明明自己是被害人,为什么反而被抓了?
这里涉及一个关键问题:行为的性质。很多针对老年人的骗局,不仅仅是“骗钱”。为了转移赃款,犯罪分子会以各种名义,诱使受害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等账户,帮忙“走流水”或“收一笔款”,并承诺给予好处费。在李阿姨的案例里,她帮人“收米”的行为,在公安机关看来,很可能已经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俗称“帮信罪”)或其他关联罪名。
法律判断的焦点,不在于你是否从中获利,而在于你是否“明知”或“应知”自己在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很多时候,当事人觉得只是帮个小忙,却不知自己已成为犯罪链条中的一环。从被害人到嫌疑人,身份就在这一念之间转换了。
在和家属沟通中,我了解到一个更棘手的情况:李阿姨在四年前,曾因为参与一个“某船”传销项目,被判处过有期徒刑。这直接导致了她目前的处境雪上加霜。
家属最初有个误解,认为“累犯”必须是前后犯同一个罪才行。这里需要纠正一个常见的法律误区:我国刑法中的“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它对罪名本身没有特殊要求,强调的是“故意犯罪”和“时间间隔”。
这意味着,李阿姨几年前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服刑,现在又涉嫌新的故意犯罪,只要是在五年之内,就会构成累犯。而累犯,在法律上是“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并且一般不能适用缓刑和取保候审。这就是为什么她这次被拘留后,难以出来的根本法律原因。现实很残酷,一次不理智的参与,留下的刑事记录可能会在未来某个时刻,带来更沉重的代价。
复盘李阿姨的经历,会发现一条令人叹息的轨迹:从想赚钱陷入传销,到出狱后想“翻本”轻信扶贫诈骗,再到为了一点“帮忙”的念头卷入刑事案件。她的初衷或许只是想为家庭减轻负担,但选择的路径却步步惊心。
作为子女,我们能做的,首先是预防。对于家里那些依然“怀揣事业心”的老人,沟通和提醒至关重要。要让他们明白几个最朴素的道理:第一,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声称“无门槛”、“高回报”的项目,都要打上巨大的问号。第二,任何需要动用自己银行卡为他人进行转账、收款的行为,务必拒绝,这已不是风险,而是明确的“雷区”。第三,如果老人非常固执,可以尝试引导他们去咨询村干部或社区工作人员,多一道外部核实,就可能避免一场灾祸。
如果不幸已经发生,家人因类似情况被带走调查,那么时间非常关键。刑事拘留后的第一时间,是了解案情、分析法律风险、决定应对策略的黄金窗口。这时,家属最应该做的,是尽快通过正规法律途径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律师能见到当事人,了解她到底做了什么、说了什么,评估案件的核心争议点,比如她对于“收款”行为的主观认知程度。这是后续一切辩护工作的基础。
刑事案件最怕的,就是在慌乱中错过时机,或在不明就里时做出错误陈述。如果你家里正面临类似的困境,感到无从下手,可以把基本情况告诉我。作为处理过大量类似案件的律师,我至少可以先帮你理清,目前这个阶段,最重要的一步应该往哪里走。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