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家属来咨询,说他哥哥因为向朋友借钱不还,涉及五百多万的债务,现在人已经在里面了。但最近一次会见,他哥哥突然提到,当初那些钱,其实都转给了一个“秘书”去处理,自己并没有挥霍。家属很困惑,不知道这个新说法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
这个案子,其实涉及一个在诈骗案件中并不少见,但家属常常难以理解的问题:当当事人开始推翻自己之前的供述,或者提出新的辩解时,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作为家属,又该如何应对?
很多家属会认为,当事人在里面待了一段时间后“想通了”,说出了“真相”。但实际情况往往更复杂。从这位家属的描述看,他哥哥最初承认是自己挥霍了借款,庭审也是基于这个结论。现在突然提出钱给了“秘书”,动机可能有很多种:或许是觉得刑期太长,想找个人分担责任;或许是受到了同监室其他人的“点拨”;又或许,他说的有一部分是事实,但掺杂了对自己有利的夸大。
关键在于,这种在判决后或服刑期间提出的新说法,在法律程序上会面临严格的审查。司法机关会问:为什么当初不说?现在提出的证据是否真实、完整?如果新证据被采纳,意味着之前的判决可能存在问题,这涉及到非常复杂的申诉或再审程序,绝不是简单“说一句”就能改变的。
家属提到,他哥哥留了一部旧手机,里面有和“秘书”的聊天记录,想用来证明自己是被指使的。这听起来像是一个突破口,但风险同样巨大。首先,这些聊天记录是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是片段式的截图,还是连贯的对话?内容能否清晰证明“秘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并指使他哥哥去骗钱?如果证据本身模糊、零散,证明力会很弱。
更关键的风险在于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庭审时做了虚假供述,现在又拿出新证据来推翻,这种行为本身就可能涉嫌新的问题。司法机关会审视:你当初为什么做假口供?是为了包庇这个“秘书”,还是其他原因?这可能会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甚至引出新的调查方向,这不是家属单方面能预料和控制的。
遇到这种情况,家属最忌讳的就是情绪化行动,比如拿着一点证据就四处找人“评理”,或者逼着当事人必须按某种说法去申诉。这很容易打乱节奏,甚至造成不可逆的后果。
比较稳妥的做法是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对所谓的新证据进行客观、冷静的评估。律师需要判断:这些材料在法律上到底有多大价值?是能指向核心事实,还是仅仅反映了当事人一方的说辞?启动相关法律程序的成功率有多少?潜在的负面风险又是什么?第二步,是在律师分析清楚利弊后,由律师与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向他透彻说明所有可能的结果,让他自己做出知情后的选择。刑事案件中,任何决定都必须建立在专业判断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基础上。
说到底,刑事案件里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信息不全、理解不透的情况下,凭着感觉做出选择。很多影响最终结果的程序窗口,往往在当事人和家属意识到之前,就已经悄悄关闭了。如果你现在面对类似的情况,感到困惑和不确定,最好的办法是先别急着下结论。可以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帮你从专业角度理一理,看看当前最值得关注、最应该做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