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卖点电子烟不过是个小生意,能有多大事。但当接到刑事拘留通知书,看到“非法经营罪”这几个字时,很多当事人才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可能触犯的是重罪。
我们团队曾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因为销售电子烟被刑事拘留,侦查机关初步定的罪名就是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不算巨大,十几万的样子。很多家属一开始不理解,觉得数额不大,为什么这么严重?
问题就出在罪名的选择上。在涉烟类(包括假烟和电子烟)案件中,常见的指控罪名有两个:非法经营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这两个罪名的入罪门槛和量刑标准,差别非常大。
以我们那个案子为例,如果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来认定,它的入罪标准是销售额达到十五万元。我们当时发现,按照扣押货物的市场价值来算,当事人的经营额可能卡在这个门槛附近,甚至因为存在未遂情节而达不到。这意味着,我们有机会做无罪辩护,或者争取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
但非法经营罪的门槛就低得多,一旦经营数额达到几万元的标准,就可能构成犯罪,而且刑期通常在两年以上。这个差距,是当事人和家属在案件初期很难意识到的。
了解到这个差异后,我们最初的辩护目标非常明确:尽力将案件性质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方向去引导和辩护。毕竟,这是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路径。
但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有一个潜规则,司法机关往往会“择一重罪”处理。也就是说,当涉案行为同时可能触犯两个罪名时,通常会选择刑罚更重的那个来定罪。在我们这个案子里,当事人的经营数额已经稳稳地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标准,想改变定性,难度极大。
这是辩护中常遇到的两难:最优的辩护方案(改变罪名)走不通,退而求其次的方案是什么?我们的策略必须调整。既然在“定性”上难以突破,那就把重心转到“量刑”上来。非法经营罪数额十几万,正常刑期在两年左右。我们通过反复沟通案情、强调当事人认罪态度、退赃退赔情节、以及电子烟本身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等因素,最终说服了办案机关。
结果是,刑期被争取到一年以下,并成功适用了缓刑。从结果上看,这虽然离我们最初的“无罪或轻罪”目标有距离,但在非法经营罪的框架下,已是极为理想的结局。辩护有时不是追求理论上的完美,而是在现实的夹缝中,为当事人抓住最好的可能。
办完这个案子,我有一个很深的感触。很多涉足这个行业的人,最初都是被利润吸引,觉得法律风险模糊、监管存在空白。但恰恰是这种模糊地带,一旦被司法认定,惩罚往往来得非常严厉。
法律对烟草专卖品的管控是严格的,电子烟在去年已被正式纳入专卖管理体系。这意味着,未经许可的任何生产、销售行为,都可能直接撞上非法经营罪这条“高压线”。我之所以在文章开头就提醒,是因为见过太多人,直到身陷囹圄,才明白自己做的是什么性质的“生意”。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罪名有多重,而是当事人和家属在完全不了解游戏规则的情况下,错过了辩护的黄金时间。电子烟案件从被查到定罪,周期并不长,一些关键的量刑情节(比如认罪认罚的时机、退赃的主动性)都需要尽早布局。
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类似情况,当前最重要的不是慌乱,而是尽快厘清两件事:一是被指控的具体罪名和依据;二是涉案金额的初步认定。这两点,直接决定了辩护的策略和方向。很多人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不知所措,这很正常。你可以先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眼下最紧迫的一步应该怎么走。
说到底,最好的辩护是从源头避免风险。对于那些还在观望或已身处其中的人,我的建议很明确:远离这条法律红线。没有什么利润,值得用自由去交换。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