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AI生成内容的应用日益广泛,但其中潜藏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团队律师经常遇到因新技术引发的案件,今天就来聊聊AI生成淫秽内容可能触及的法律红线。
过去,人们可能只是被动观看内容,但现在AI让用户能亲手“创造”虚拟伴侣,从性格到语音都可自定义。这种技术看似新颖有趣,却可能在不经意间跨越法律边界。团队律师在办案中发现,许多年轻人误以为AI生成的内容是“虚拟”的,不会涉及现实法律问题,实则不然。举个例子,2023年湖北一名青年利用AI制作了多部淫秽小说,并翻译后上传到境外网站牟利,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案例生动说明,技术再先进,也绕不开法律的约束。
在我国刑法中,传播淫秽物品行为主要涉及两个罪名:一是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363条),二是非牟利性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364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1号,2010年修订),如果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视频文件20个以上,或淫秽图片文件大小合计达200兆,或通过此类行为获利1万元以上,就可能构成犯罪。换句话说,哪怕只是小规模传播,一旦涉及金钱利益,就容易被立案查处。有人或许会问,如果我不为赚钱,只是分享给朋友当“志愿者”,是否就安全了?答案是否定的。非牟利传播的标准虽略高,但如果传播范围广、影响大,同样可能触法。团队律师提醒,法律不会因动机“单纯”而网开一面。
更复杂的是,AI生成的内容谁来负责?有人可能辩称,“这是AI自动生成的,不是我干的”。但法律上,这很难成立。北京互联网法院在2019年的一起案件中(案号:京0491民初第112号)曾明确,AI生成的图片如果体现独创性,其指令发出者被视为著作权人。这个判决虽涉及著作权,但推及到淫秽内容领域,道理相通:AI只是工具,真正赋予内容“灵魂”的是操作者。因此,如果你调整AI模型生成淫秽图片或文字,并公开传播,就可能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团队律师在实务中看到,有些用户试图通过谐音字或变体字规避过滤系统,生成独特内容,这看似“聪明”,实则可能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刑法第295条)。想象一下,你教别人如何利用AI制作淫秽物品,哪怕不亲自传播,也可能面临刑事风险。
总的来说,AI技术带来了便利,但也放大了法律风险。公开分享调整好的AI模型,无异于经营一个“虚拟工厂”,一旦涉及淫秽内容,办案机关不会视而不见。团队律师建议,用户在使用AI时,务必保持法律意识,避免触碰淫秽物品的传播红线。记住,技术本身无罪,但滥用就可能付出代价。法律不是要限制创新,而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