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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开情趣用品店,这些刑事风险要当心

2026-04-01

很多想创业的朋友来咨询,觉得开个情趣用品店门槛不高。但我作为执业十八年的刑事律师,想提醒一句:这个行业里埋着的“刑事地雷”,远比想象中要多。一不小心,就可能从创业者变成犯罪嫌疑人。

第一个雷区:涉未成年人的红线,一碰就“炸”

我首先想强调的是,任何与未成年人形象产生关联的情趣用品,都是绝对不能触碰的法律禁区。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明确划定的高压线。无论是模仿儿童外形的特殊娃娃,还是其他带有未成年人暗示的产品,一旦生产或销售,就很可能涉嫌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等严重犯罪。

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有经营者就是因为销售这类产品,从行政查处直接进入了刑事程序。从法律角度看,这类行为侵害的客体非常特殊,社会危害性评估极重,司法机关的打击力度也最大。所以,我的建议非常明确:产品设计、宣传、销售全链条,都必须彻底杜绝任何可能让人联想到未成年人的元素。这不是商业选择,而是法律底线。

第二个雷区:“淫秽物品”的边界,比你想象的模糊

避开了明确的红线,是不是就安全了?远远不够。更大的陷阱在于“淫秽物品”这个概念的模糊性。我国法律目前并没有一份量化到细节的“淫秽物品鉴定清单”,实践中往往依赖于鉴定人员的主观判断。这意味着,你以为只是“穿着清凉”的动漫手办,或者加了“露骨语音”的智能娃娃,在办案人员眼中,完全可能被认定为淫秽物品。

我曾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经营着一家模玩店,就因为几款身材比例夸张、服饰暴露的手办,被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立案侦查。他当时觉得很冤枉,认为这只是小众动漫周边。但法律认定的关键,不在于你认为它是什么,而在于它是否“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这种判断标准的弹性,恰恰是经营者最容易忽视的风险。因此,在产品的“尺度”把握上,必须采取最保守的策略,切忌抱有侥幸心理打擦边球。

第三个雷区:不是“成人用品”就能卖,小心非法经营

就算你销售的产品本身合法,经营行为也可能踩雷。一个常见的误区是,办了“成人用品销售”的营业执照,就觉得店里什么都能卖。事实并非如此。比如,很多具有“壮阳”功能的药品或所谓“保健品”,其本质是药品,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才能销售。如果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哪怕是从正规渠道进货,也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我们接触过不少类似案例。有位张先生,在店里顺带卖一些进口的“男性保健胶囊”,认为这只是普通商品。后被查实该胶囊含有药物成分,属于药品管理范畴,他因无证销售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务必确认你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绝对不要超范围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等需要特殊许可的商品。对于来源不明、宣称有“奇效”的保健品,更要保持十二分的警惕。

归根结底,经营情趣用品店,本质上是在一个高度敏感的领域进行商业活动。刑事风险往往隐藏在那些看似普通的经营细节里——一个不当的产品造型,一次过火的宣传,一批超范围的货品。很多当事人直到被刑事立案,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如果你正在经营或打算进入这个行业,我建议你先做一次彻底的自查:核对产品是否完全合规,审视宣传有无越界,确认资质是否齐全。如果有任何不确定的地方,或者已经面临相关调查,不要自己琢磨猜测。你可以把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紧要的风险点在哪里,又该如何应对。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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