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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刑辩律师:虚假宣传“退一赔三”的实战解析

2026-04-01

法院在判决书里写下一句认定:“经营者利用老年人对健康的关切心理,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诱导消费,构成欺诈。”这句话,点破了很多类似纠纷的核心。

我处理过不少涉及虚假宣传的案子,有些甚至走到了刑事犯罪的边缘。今天聊的这个案例,虽然最终是民事纠纷,但它揭示的法律逻辑和消费者手中的武器,值得每一个关心家人或自身权益的朋友了解。

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一线之隔

案子其实不复杂。一家理疗店的店家,在网上宣传他的产品能“降三高”、“治疗糖尿病”。一位老人信了,花了一笔不小的数目买了疗程。结果呢,用的就是普通护肤品,几个疗程下来毫无效果。老人要求退款不成,最后告上法庭。

法院的判决很清晰:店家虚假宣传,行为构成欺诈,判令“退一赔三”,也就是退还全部费用,再额外支付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这里有个关键点,为什么是“欺诈”而不是“诈骗罪”?作为刑事律师,我经常要厘清这其中的界限。民事上的欺诈,核心是经营者提供了虚假信息,误导你做出了错误决定。而刑事上的诈骗罪,门槛更高,要求行为人从一开始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你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这个案子里,店家夸大了效果,但毕竟提供了实际的理疗服务,所以通常被定性为民事欺诈。可如果店家从头到尾就是个空壳,收钱后根本不提供服务,或者产品完全是无用的假冒伪劣,那性质就可能变了,侦查机关就有可能介入。实践中,这条线怎么划,往往取决于证据和具体情节。

“退一赔三”这把利剑,怎么用?

判罚的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这是消费者手里一把很有力的武器。我把它简单拆解一下:“退一”是基础,把你花的钱拿回来;“赔三”是惩罚,让欺诈者付出代价。

关键就在于如何证明对方的行为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欺诈”。在这个案子里,证据链很清晰:店家宣传“治病功效”的资料(网页、宣传单)、老人付款的凭证、以及最终证实只是普通护肤品的理疗记录。这几样东西放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你宣传能治病,我冲着治病付钱,结果你提供的东西根本不治病。这就是典型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我特别想提一句,这类案子中,老人等消费者往往处于证据保存的弱势方。很多口头承诺,时过境迁就说不清了。所以,一旦发现苗头不对,要有意识地去固定证据:聊天记录截屏、宣传页面拍照、哪怕是用手机录下店家的口头承诺。这些细节,在事后维权时可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不止是退钱,更是一种预防

这个判决的意义,远不止帮一位老人追回损失。它更像一个明确的信号,尤其是在针对老年消费者的领域。判决书里特意强调了“加强老年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重要性,这说到了点上。

从我的职业视角看,法律这样判,至少有两层作用。第一层是惩戒和补偿,让欺诈者偷鸡不成蚀把米,付出远高于不法所得的代价。第二层,也是更深的一层,是预防和警示。高昂的违法成本,能让那些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商家心生忌惮;同时也能提醒更多的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对于夸张的宣传要保持警惕,法律是你坚实的后盾。

很多家属找到我时,事情已经比较严重了。他们最深的无力感往往来自于不知道从哪入手,觉得对方店大欺客。其实,像“退一赔三”这样的法律规定,就是你启动维权的第一把钥匙。它告诉你,遇到不公,你有明确的路径和可以期待的结果。先把证据理一理,把对方的虚假宣传内容固定下来,这是最实际的第一步。

维权的路有时会让人觉得漫长,但每一个这样的判决,都在让这条路变得更清晰。如果你或家人遇到了类似情况,感到困惑,可以先梳理下手头有什么。把宣传内容、付款凭证、沟通记录整理好,往往就能看清下一步该怎么走了。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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