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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从一起“耳光反击案”看正当防卫的二审辩护空间

2026-03-31

一位当事人曾咨询我这样一个案件。他在外地旅游时,因停车费纠纷,他的妻子与收费人员发生争执。对方隔着一个人,连续扇了他怀孕的妻子好几个耳光。他看到后冲过去,一脚将对方踹倒,致其手腕骨折,鉴定为轻伤一级。他自己因此被起诉,一审被判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并赔偿对方一笔不小的数目。现在案件到了二审,他想知道,自己这一脚,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

耳光与一脚:时间节点的微妙性

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第一个关键点是时间,也就是反击行为是否发生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这个案子听起来最像电影里的“英雄救美”,但法律判断远比画面复杂。

当事人跟我说,他从妻子挨第二个耳光时就开始走过去,走到跟前时对方可能正在扇第四或第五个。他踹出那一脚时,对方举起的手可能还没完全落下。如果监控录像能清晰还原这个“举起手——踹出一脚”的连续过程,中间几乎没有停顿,那么论证“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就有了一定的基础。因为对方挥掌的动作具有连续性,且并未因他的介入而停止,那么侵害的状态就没有中断。这和我们团队在讨论类似防卫案件时关注的焦点是一致的:侵害行为的连贯性是关键。

“必要限度”的判断:司法实践中的严格标尺

即使时间节点勉强符合,还要过第二关:是否超过必要限度。这也是司法实践中,许多“防卫”被认定为“互殴”或“防卫过当”的主要原因。

对方是徒手扇耳光,当事人是一脚踹中腹部致人倒地骨折。从损害结果看,轻伤一级显然重于一般软组织挫伤。检察官和法官很可能会问:面对徒手攻击,必须用如此力度、攻击此部位进行反击吗?有没有更缓和的方式,比如推搡、格挡?这就是“必要限度”审查的核心——它要求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在强度上要有一个大致的匹配。我理解当事人的愤怒,尤其是妻子怀孕在身。但在法庭上,这种情绪很难直接转化为对“必要性”的法律认可。法官会非常审慎地衡量,这一脚是不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唯一的手段。

二审阶段的困境与可能的空间

当案件走到二审,当事人再来问“算不算正当防卫”,处境已经比较被动。一审的有罪判决已经做出,这意味着检察院的指控和一审法院的观点都倾向于否定正当防卫的成立。二审想要翻盘,难度远大于在一审时就进行充分、专业的辩护。

当事人提到,二审期间法院曾主持调解,最终以赔偿对方一笔钱并取得谅解,换来“定罪免刑”的结果。这其实反映了二审法院一种常见但无奈的办案思路:既然在“正当防卫无罪”的认定上各方分歧大、证据认定有难度,那么转而追求“案结事了”,用经济赔偿弥补受害方,对防卫方给予最轻的处理(免刑)。但这留下了“案底”。对于当事人来说,他需要权衡的是,这个“案底”对未来生活的影响,与继续坚持无罪上诉所耗费的时间、金钱成本和不确定的结果,哪个更难以承受。实话实说,到了这个阶段,翻盘的空间确实被压缩得很小了,辩护策略往往从“追求无罪”转向“争取最优量刑”。

办这类案子,我最怕听到的就是当事人问“如果当时……”。法律评判的是已经发生的事实。很多影响案件走向的关键辩护点,比如第一时间调取并固定监控、对妻子伤情进行鉴定并追究对方行政责任、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就提交详尽的正当防卫法律意见等等,往往在一审判决前就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

如果你或家人遇到类似的情况,感觉自己的行为是为了保护家人,那么最重要的事,是尽快让专业律师介入,从头梳理整个过程的时间线、细节和所有证据。在刑事案件里,时机常常和事实本身一样重要。先把你的情况告诉我,我来帮你看看,当前阶段最实际、最该做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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