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我还在提醒一些做外贸的朋友注意外汇合规问题。这两年,来找我咨询的当事人,很多开头第一句话变成了:“叶律师,我就是买卖了一下USDT,这怎么也算犯罪?”这句话背后的困惑,恰恰反映了当下一种新型经济行为的法律模糊地带。
去年,我们团队接触到一个案子。当事人李总经营着一家贸易公司,生意做得不错,经常有境外的货款需要结算。为了图方便,也为了省掉正规渠道换汇的一些手续和成本,他经人介绍,找到了一条“特殊”的换汇通道。操作很简单:李总把人民币打到境内某个指定账户,不到半小时,对应的美元就会出现在他公司的海外账户上。中间没有任何资金跨境流动的痕迹,完成这一切价值转换的媒介,就是USDT这种所谓的“稳定币”。对方告诉他,这叫“对敲”。
这个模式,本质上是对传统地下钱庄的技术升级。它不再需要庞大的境内外实体资金池来回调度,而是通过虚拟货币在账面上完成一次价值“锚定”。境内的人民币和境外的外汇,就像在两个独立的池子里,通过USDT这个“等价物”的记账,实现了水位的同步调整。资金本身没有跨境,但换汇的经济效果却完整实现了。这无疑绕开了国家外汇管理最核心的监管环节——资金跨境流动的监控。所以,司法机关近年来对这种行为的打击态度非常明确。
一旦案发,哪些环节的参与者会面临刑事风险?这是很多涉案者及其家属最关心的问题。根据我们处理这类案件的经验,刑事打击的范围比一般人想象的要广。
处于核心位置的组织者、控制汇率并提供兑换渠道的“庄家”,毫无疑问是非法经营罪的主犯,这在四川乐山和杭州西湖区的几个标志性案例中已经得到确认。但风险不止于此。那些在境外负责提供收款账户、帮忙支付外币的合作伙伴,同样会被作为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哪怕他是香港居民或身处海外。更值得警惕的是,为这些换汇行为提供USDT买卖服务的承兑商,也就是常说的“币商”,如果办案机关能够证明他明确知道客户换汇的具体用途,他也极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共犯。
实践中,这张网还会继续向外延伸。如果你只是“感觉”对方可能在做一些不正规的事,但不太清楚具体是诈骗还是换汇,仍然提供了支付结算帮助,一旦达到一定金额,就可能触及“帮信罪”。如果你提供的账户被用于归集这些人民币资金,那“帮信罪”或“掩隐罪”的风险也近在眼前。可以说,从核心操盘手到外围辅助人员,每一个环节都暴露在刑事风险之下,区别只是罪名和量刑的轻重。
面对指控,仅仅辩解“我不知道这是犯罪”是苍白无力的。有效的辩护必须深入到证据的核心——资金流当中去。这是我们团队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最重要的切入点。
首先,要仔细审视指控的“经营数额”是如何计算的。在一些案件中,办案机关可能将境内收取的人民币和境外支付的外币,分别折算后累加,得出一个巨大的“涉案金额”。这实际上是对同一笔换汇交易进行了双向重复计算。我们认为,非法经营的数额应当以单向流水为准,比如以当事人实际支付的人民币总额来认定,这才符合刑法上对一次经营行为的评价逻辑。
其次,资金链条的完整性是定案的基础。如果只有境内人民币流出的证据,却无法查实对应的境外外汇是否确实支付给了最终客户,那么整个“买卖外汇”的行为是否完成就存有疑问。反之亦然。辩护需要紧紧抓住这一点,要求控方提供完整的、能够一一对应的境内外资金流水证据。
最后,行为的“经营性”是需要辨析的关键。如果是个人因为海外购房、子女留学等需要,一次性或偶发地进行大额换汇,这与以营利为目的、面向不特定对象提供兑换服务的“经营”行为,在主观意图和社会危害性上是有本质区别的。将前者作为犯罪处理,可能偏离了立法本意。当然,这一切的辩护策略,都建立在精密的案卷审查和证据分析之上。
刑事案件最怕的,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仓促应对,错过了最佳的处理时机。这类涉及虚拟货币和外汇的案子,专业性很强,资金关系往往盘根错节。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情况,感到困惑和不安,可以先整理一下手头的材料,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们一起来分析,当前阶段最紧要的一步应该怎么走。
技术的革新总会给法律带来新的挑战,但法律保护金融管理秩序的底线始终清晰。在追求便利的同时,看清脚下的红线,或许是所有市场参与者都需要补上的一课。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