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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合同诈骗罪的界限与风险防范

2026-03-27

看到一位当事人的笔录里写着:“我只是想先把生意做起来,钱周转开了就还。”这句话背后,是一种在经营压力下非常普遍的心态,却可能在不经意间触碰刑事红线。办过那么多经济类案件,我发现最大的困境,往往在于当事人自己都分不清,行为究竟是违约,还是犯罪。

第一个要弄清的根本:“违约”与“诈骗”的核心区别是什么?

这绝对不是文字游戏。很多当事人被立案后仍然困惑,觉得只是生意没做成。问题的核心,在于签订合同那一刻的“目的”。

你可以把合同想象成一个承诺。合同纠纷,是当事人真心想履行承诺,但因为市场变化、经营不善等客观原因,能力跟不上,最终“违约”了。而合同诈骗,是当事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真正履行合同,签订合同的目的纯粹是为了把对方的钱骗到手,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这个“非法占有目的”怎么判断?司法机关不会读心术,他们看的是客观行为。比如,在签合同时,你是否明知自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资源;拿到货款、预付款后,你是否立刻用于个人挥霍、赌博或偿还非法债务,而不是投入生产经营;在对方催讨时,你是否选择直接失联、逃匿,而不是积极沟通协商。这些行为,都会成为认定你“根本不想还”的强有力证据。

所以,仅仅是签了合同没履行,不一定就是犯罪。但如果你在“没能力”的情况下签了合同,收钱后“不沟通”还“玩消失”,那性质就可能完全不同了。

第二个关键认知:刑事立案的门槛与后果,远超你的想象

不少做生意的朋友觉得,只要没骗到“天文数字”,公安机关就不会管。这是一个危险的误解。

根据规定,个人实施合同诈骗,数额达到几万元,就可能达到刑事立案的“数额较大”标准。对于单位犯罪,门槛会稍高一些。这意味着,一笔不算特别巨大的生意欠款或预付款纠纷,如果被认定具有诈骗性质,就足以启动刑事程序。各地标准会有细微浮动,但底线并不高。

一旦构成犯罪,量刑是实实在在的。根据数额和情节,分为三档: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会并处罚金。我看到过太多案例,当事人最初只当是普通经济纠纷,拖着不处理,直到被网上追逃、刑事拘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但最佳的辩护时机可能已经错过。

第三个实践指引:如何守住底线,避免从“商人”变成“嫌疑人”?

基于我们团队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给正在经营或可能涉及合同事务的朋友几点实在的建议。

首先,证据意识是护身符。如果生意确实遇到困难,导致暂时无法履约,请务必保留你“努力过”的证据。与对方的沟通记录、你提出的书面还款或解决方案、哪怕是一条说明情况的短信,都能在关键时刻证明你存在“履约意愿”,而非“非法占有目的”。切忌收钱后电话不接、信息不回,这种“逃匿”姿态是刑事认定的高危行为。

其次,诚实是最好策略。在谈判时适度宣传可以理解,但切忌虚构根本不存在的资质、项目,或使用伪造的印章、产权证明作为担保。这些行为本身就被法律明文列为合同诈骗的典型手段,一旦出事,几乎没有辩解空间。

最后,如果真的面临对方报警、公安机关调查的局面,最佳策略不是躲避。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理清案件性质,评估自身风险。如果确实存在过错,在律师指导下主动沟通、积极退赔、争取谅解,这些都是在法律框架内争取从宽处理的宝贵机会。刑事案件有严格的时间程序,每一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任务和机会窗口,错过就无法重来。

说到底,经营有风险,但风险不应是刑事风险。区分二者的界限,在于一份始于诚意的合同,和一份贯穿始终的责任感。如果你现在正为一笔合同款项的纠纷感到不安,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走,可以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需要关注的风险点在哪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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