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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正当防卫的实战认知

2026-03-25

律师,我只是正当防卫,为什么还要处理我?

在会见室和咨询中,这句话出现的频率相当高。很多当事人在冲突后,本能地觉得自己是受害者,是在保护自己,不理解为何仍要面临法律程序。正当防卫,这个法律术语听起来充满正气,但在现实中,它的认定远比普通人想象的要严格和复杂。

还手就是正当防卫吗?

这是一个最典型的误区。很多冲突都源于一方先动手。当被无故殴打,愤怒和本能会驱使人还击。但在法律视角下,单纯的“他先打我,所以我还手”很难直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关键在于,防卫行为的目的是制止侵害,而不是报复或互殴。一旦还手演变成双方互相攻击,法律上更可能认定为斗殴,双方都要为事态升级负责。实践中,除非对方的侵害是持续性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你采取的还手是当时制止侵害的唯一有效手段,否则,报警和躲避往往是更被法律认可的选择。我见过不少案子,当事人因为咽不下一口气,从占理的一方变成了需要承担责任的一方。

时间差:正当防卫的隐形门槛

刚才提到的误区,背后藏着一个更专业、也更容易被忽略的要件:时间。法律规定,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这四个字,在实践中划出了一道极为关键的界限。侵害“开始前”的预先防备,或者侵害“已经停止”后的追击报复,都跨过了这条线,不再属于防卫范畴。

比如,对方打了一拳停手了,或者被旁人拉开,此时不法侵害的“正在进行”状态可能已经中断。如果这时你再冲上去打对方,就很难用正当防卫来辩解。这个“时间差”是很多当事人跌进去的陷阱。在激烈的冲突中,人的判断是瞬间的、情绪化的,但法律的审视是事后的、冷静甚至苛刻的。区分“制止”与“报复”,往往就取决于对侵害是否“正在进行”这一瞬间状态的认定。当事人家属最常问:“那他先动手的啊!”是的,法律认可起因,但更审视过程和结果。

认定空间:证据说了算

说了这么多,归结到一个最现实的问题:在法庭上,凭什么说你是正当防卫?答案是证据,而且是能清晰还原当时情境的证据。监控录像、目击证人的证言、双方伤情鉴定与描述的比对、现场勘验笔录等等,这些碎片共同拼凑出那个“正在进行”的瞬间。

然而,现实往往骨感。很多冲突发生在没有监控的角落,证人可能没看清或不愿作证,当事人自己的陈述也可能因为紧张、记忆模糊或立场而存在偏差。这就导致了认定困难。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除了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无限防卫权外,普通冲突中的防卫限度需要法官结合具体情境进行综合裁量,这里存在辩护的专业空间。我们办案时,会竭尽全力去挖掘和固定一切有利于当事人的细节,试图在证据链条中构建出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这一切的前提,是确有证据支持。

刑事案件最让人焦虑的,往往是不确定性。正当防卫的认定尤其如此,它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公式,而是一个需要严密论证的法律主张。如果你或家人正因冲突事件卷入纠纷,感到困惑,最关键的第一步是理清事实。可以先把你了解的情况告诉我,我们一起来分析,眼下最紧要的事情是什么,是否存在防卫情节的辩护空间,以及该如何着手准备。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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