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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职务侵占罪中,以“维权”名义扣款,能无罪吗?

2026-03-22

在整理一份涉嫌职务侵占的案卷时,我看到过一份特殊的证据——那是一张当事人自己写的、字迹歪歪扭扭的欠条,上面写着公司欠他多少工资和提成。他把这张纸小心翼翼地收在钱包里,仿佛那是他所有行为的“正当理由”。每次看到类似的东西,我都会停下来想一想,到底是什么让一个原本占理的人,走到了刑事案件的被告席上。

私扣货款抵工资,为什么不是“维权”而是犯罪?

很多当事人找到我时,第一句话常常是:叶律师,公司欠我钱,我拿回我应得的,怎么就犯罪了?这个想法听起来合情合理,也是绝大多数人走进这个误区的起点。从法律角度看,问题的核心在于行为方式的彻底转变。公司拖欠薪酬,这确实是一个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员工完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这些法定的、公开的途径去解决。但一旦员工利用自己经手公司货款的职务便利,私自截留、扣下本应属于公司的钱款,用来“抵债”,这个行为的性质就完全变了。

它从一个主张民事权利的举动,变成了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这就直接符合了刑法中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我打个比方,这就像你和别人有经济纠纷,正确的做法是去法院打官司;但如果你强行闯进别人家里拿走东西“抵债”,那很可能就涉嫌违法犯罪了。道理是一样的,职务赋予了你看管、经手公司财物的权力和责任,绝不是让你用来“自我救济”的工具。很多当事人在做这件事的时候,觉得自己是在“维权”,甚至带着一种委屈和正义感。但法律评价一个行为,看的是客观事实和手段,而不是主观上多么合理的动机。

无罪辩护难在哪?从理论到现实的落差

明白了上述道理,当事人接下来最关心的问题往往是:那我这种情况,有没有可能做无罪辩护?说实话,在司法实践中,以“单位欠薪所以我有权扣款”为由进行无罪辩护,成功的空间极其有限。这里面涉及一个刑法专业概念叫“违法阻却事由”。简单说,就是虽然一个行为看起来符合犯罪构成,但因为存在特殊理由,法律认为它不具违法性,比如正当防卫。而员工私自扣款抵薪,很难被认定为这种法定的违法阻却事由。

为什么呢?因为法律已经为劳资纠纷铺设了清晰、有效的民事救济渠道。仲裁和诉讼程序就在那里,你可以去用。你放弃了这些公开、合法的途径,转而选择了一个隐秘的、利用职务便利的非法手段。在法律看来,这不能成为正当理由。我见过不少案子,当事人和律师在“无罪”这条路上执拗了很久,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但最终因为基础理由站不住脚,不仅未能脱罪,反而可能因为辩护策略的偏差,错过了在认罪认罚、取得谅解等环节争取从轻处理的最佳时机。这对于当事人和家属来说,是一种双重的损耗。

走错了第一步,后面的路会越走越窄

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案件中,员工的行为性质可能比他自己认为的还要严重。比如,如果他没有利用职务便利,而是通过伪造合同、欺骗客户等手段将公款占为己有,那可能涉嫌的是诈骗罪;如果他仅仅是秘密窃取,那可能涉嫌盗窃罪。这些罪名的量刑考量与职务侵占罪有所不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处罚更重。一开始对行为性质的误判,会导致整个辩护方向发生根本性错误,那真是南辕北辙了。

所以,我想对可能正在面临这种困境的朋友说两件事。第一,如果单位拖欠你的薪酬,无论你多么愤怒和委屈,千万不要用私自扣留公司货款的方式来“解决”。这无疑是饮鸩止渴,会把一个民事问题瞬间升级为刑事风险。第二,如果你或你的家人已经因为类似行为被调查,当前最重要的事,是尽快客观、冷静地厘清案件的真实性质。核心是弄清楚:所谓的“扣款”行为,具体是如何操作的?到底有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涉案金额有多大?这些细节直接决定了案件的罪名和可能的走向。

刑事案件就像在一条有岔路的隧道里行走,一开始选错了入口,后面即使用尽全力奔跑,也可能离出口越来越远。辩护策略的选择,往往在案件初期就决定了大部分的结局。时间窗口非常宝贵,侦查阶段的应对、证据的固定、与办案机关的沟通,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很多家属找到我时,最焦虑的就是不知道现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种茫然我特别理解。

如果你不确定眼前的纠纷是否已经踩到了刑事红线,或者家人已经被卷入,感到不知所措,你可以先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当前最紧要的一步应该踏在哪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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