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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理的新变化

2026-03-22

那天和一位主要做家事案件的同行聊天,他感慨地说,现在手里涉及孩子的抚养权、探望权案子,感觉法院的审理方式和前几年不太一样了。我深有同感。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份《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这份文件虽然不长,但里面的很多细节,很可能正在悄然改变许多家庭和孩子在面对法律纠纷时的处境。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不再是一句空话

过去,我们谈到未成年人保护,“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更像是一个原则性的口号。但在这次的工作指引里,这个原则被细化成了可操作的、贯穿案件始终的具体要求。它不仅仅指判决结果要对孩子好,更意味着整个诉讼过程——从立案、审理到执行——都要优先考虑如何减少对孩子的二次伤害。

比如,文件明确要求建立案件“绿色通道”,要优先、快速办理。这意味着,一个涉及孩子抚养费的纠纷,立案和审理的节奏可能会更快,避免让孩子长期生活在不确定中。又比如,在判断监护人处分孩子财产是否有效、在计算孩子受到伤害的精神损害赔偿时,“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了一把更精细的尺子。我印象很深的是,文件甚至提到,法庭的布置都要考虑减少对抗性,增加亲和感。这些细节都在传递一个信号:法律程序本身,正在努力变得更柔软、更有人情味。

看不见的“帮手”:社会调查与心理疏导成为标配

光有原则不够,还得有实实在在的办法。这份指引最让我觉得有分量的一点,是它把以前可能只在少数案件中尝试的“延伸工作”,变成了明确鼓励甚至要求的“规定动作”。

比如社会调查。法官在审理抚养权、探望权这类案件时,现在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或人员,去深入了解孩子的真实生活状况、心理需求,以及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环境。这相当于给法官装上了一副“透视镜”,让判决不再仅仅基于双方在法庭上的唇枪舌剑,而是建立在更全面、客观的事实基础上。我们团队在处理一些复杂家事案件时,也常常感到,双方陈述往往带着强烈的情绪和立场,一份中立、专业的社会调查报告,有时能成为打破僵局的关键。

再比如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文件意识到,卷入官司对孩子本身就是一种压力。所以,当发现孩子情绪反常时,法院可以建议甚至安排心理疏导。更重要的是,如果发现父母监护失职,法院不再是简单判决了事,而是可以责令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意味着,法律在解决眼前纠纷的同时,也在试图修复导致问题的家庭关系根源,这无疑是更有远见的做法。

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的转变

这份指引读下来,我最大的感受是,法院的角色正在发生微妙的转变——从一个居中裁判的“裁判员”,更多地向一个主动保护、积极协调的“守护者”靠拢。

这体现在执行的环节。对于探望权这类“执行难”的案件,文件鼓励法院去创造性解决,比如协调提供合适的探望场所,或者委托社工协助探望,而不仅仅是一纸强制执行的命令。判后回访也被强调,法院要联合街道、妇联、学校等单位,跟踪判决落实情况,确保保护孩子的措施真正落地,而不是一判了之。

所有这些变化,归结到一点,是司法理念的进步。它承认孩子不是父母纠纷中的一件“财产”,而是有独立情感和需求的个体。法律程序的每一个环节,都有责任去倾听他们的声音,缓解他们的不安,并最终做出真正有利于他们长远健康成长的安排。对于正在或可能面临此类纠纷的家庭来说,了解这些变化很重要。它意味着,当你走进法庭时,你可以期待一个更关注孩子身心、程序更精细的审理环境。法律的温度,正体现在这些具体的程序设计中。

家庭纠纷往往情、理、法纠缠,而涉及孩子时最为棘手。了解现在的司法程序更注重什么,能帮助当事人在面对问题时,把焦点从纯粹的“输赢对抗”,更多地转移到“如何对孩子更好”的务实讨论上来。如果你正面临相关的困扰,感到不知所措,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作为律师,我的价值或许不在于加剧对抗,而在于帮你理清,在法律的新框架下,当前最能切实保护孩子利益的路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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