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办公室,我翻着一份厚厚的案卷,团队里的年轻律师问我:“叶律师,这个案子金额这么大,当事人是不是就没什么希望了?”我放下卷宗,告诉他,在刑事辩护里,尤其是像非法经营这类经济犯罪,数额固然重要,但绝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很多时候,当事人和家属最恐惧的,恰恰是那个看起来天文数字的“经营额”。
我经手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是某医疗机构的普通员工,工作了一年多。后来案发,公安机关在起诉意见书里认定整个机构的非法经营额达到了数亿元,并基于“共同犯罪”的原理,将其中五千多万的份额算在了这位当事人头上。他第一次听到这个数字时,整个人都懵了,反复跟我说:“叶律师,我就是个打工的,每个月拿固定工资,那些钱我一分都没经手,怎么会算到我头上?”
这其实是一个很典型的误区。在团伙性的非法经营案件中,司法机关往往会将整个团伙的犯罪数额作为整体来评价。如果被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一员,那么理论上需要对共同故意范围内的全部犯罪数额负责。这就好比一艘船出了事,船上的每个人可能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哪怕你只是个水手。所以,当家属看到起诉书上那串惊人的数字时,先别被吓住,关键要厘清:当事人具体做了什么?他对整个生意的规模和非法性究竟知情多少?他的获利与其被指控的“贡献”是否匹配?那个五千多万的数额,是实实在在由他经手或分成的,还是仅仅因为他在那个时间段工作,就被“打包”计算了进去?这些问题,才是辩护的第一个突破口。
刚才说到数额认定,可能有人会想,那是不是公安怎么记,法院就怎么认?这里就引出了第二个关键点:证据的审查。我记得在那个案子的卷宗里,有一份口供提到,一名提供精子的男性可能携带某种病毒。这份口供如果被采信,无疑会加重案件的严重性。但是,我们翻遍了所有材料,都没有找到任何医院的检测报告、病历记录等客观证据来证实这一点。同样,关于涉案的未成年人数量、造成的具体身体伤害等情节,口供的描述和客观的医疗鉴定结论之间,往往存在需要仔细核对的缝隙。
这就涉及到阅卷的核心工作。我常跟当事人说,核对笔录不是走过场。你必须逐字逐句地看,特别是涉及关键事实和具体数字的部分。因为记忆会有偏差,记录也可能有误。如果发现笔录记载与你的记忆或实际情况不符,一定要及时、明确地向律师提出。比如,入职时间早了一个月,负责的业务范围写宽了,或者像前面那个病毒携带的情况,根本没有证据支持。这些细节上的纠偏,可能直接影响对你主观恶性、犯罪作用的认定。辩护,有时候就是在这些细微之处,一点点争取空间。
面对严重的指控,我通常会建议当事人做好“最坏的打算”,这不是为了吓唬谁,而是为了能冷静、清晰地看到所有的可能性,从而更好地争取最好的结果。像非法经营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量刑可能会很重。但“最坏打算”不等于放弃。
恰恰相反,这时更要全力挖掘一切有利情节。比如,是不是初犯、偶犯?有没有自首、坦白的情节?就像之前提到的那个当事人,他是在离职后才被抓获的,这与一直在岗、深度参与的情况是有区别的。再比如,在整个犯罪链条中,是处于核心决策层,还是边缘的执行岗位?实际的获利是否微薄,与巨大的经营额形成鲜明对比?这些因素,都可能成为法庭在量刑时考虑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辩护的策略,就是要把这些对当事人有利的点,清晰、有力、有证据支撑地呈现出来,去平衡那些不利的重大数额和严重后果,为当事人争取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
说到底,刑事辩护是一场复杂的博弈,尤其在涉及巨大经济利益的案件中。它要求律师既要有直面严峻指控的勇气,也要有抽丝剥茧、发现细节的耐心。对于当事人和家属而言,不必被初始的巨额数字吓倒,重要的是找到专业的律师,一起把案件的事实理清,把法律的关系辩明。路虽难,但并非无路可走。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