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经常接到一些令人揪心的咨询。有位外省的朋友,旅游时买了一件漂亮的雕刻品当纪念,花了不到一万。几年后家里突然被搜查,东西被扣,鉴定报告出来他懵了:那件“工艺品”被认定为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制品,价值高达数十万,他一下子就涉嫌犯罪了。电话里,他的声音充满了困惑和恐惧:“叶律师,我就是当工艺品买的,根本不知道是什么做的,怎么会这么严重?”
这不是个例。象牙手串、犀鸟头骨珠子、玳瑁眼镜框……很多当事人最初只是被其独特的外观吸引,或者根本不清楚来源,却不知不觉踩中了法律红线。今天,我就和大家聊聊,在刑事案件中,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究竟是怎么“算”出来的,以及这里面存在哪些我们律师可以工作的空间。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的困惑在于,东西明明没花多少钱,为什么鉴定价那么高?首先要明确一个核心:在野生动物制品的刑事案件里,定罪和判多重的刑,几乎完全取决于“鉴定价值”。
法律上设置了明确的门槛。比如说,制品价值一旦达到一笔不小的数目,就可能构成犯罪;如果达到相当可观的金额,刑期可能会在五年以上;若是价值特别巨大,刑期甚至可以到十年以上。而走私行为的刑罚上限更高。所以,你花几百几千买来的东西,司法鉴定机构给出的那个数字,直接决定了案件的走向和当事人可能面临的自由代价。理解这个价值的生成逻辑,是辩护的第一步。
那么,这个让人心惊肉跳的数字从何而来?它可不是随意估价的。国家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评估办法。简单说,陆生的归林草局管,水生的归农业农村部管。规则有些复杂,我尽量说得明白些。
对于陆生动物制品,比如犀牛角、象牙、某些鸟类制品,其价值核算有个“基础公式”。首先,要找到这种动物活体的“基准价”。这个基准价在国家制定的目录里可以查到。然后,根据它是国家一级还是二级保护动物,乘以相应的倍数(一级乘得高,二级乘得低)。这算出来的是“一整只活体动物”的理论价值。
你的制品只是动物身体的一部分,比如一个犀鸟头骨。这时,法律规定了折算比例。对于导致动物死亡的部分(头、角、皮等),价值最高可以按那只活体动物总价值的80%来算。剩下的部分,最高按20%算。两者相加,就是这件制品的理论价值上限。这里有个关键点:如果最后核算出来的价格,比你实际买卖的价格低,那就按你交易的实际价格来算;但绝大多数情况是,核算价远高于你的买价。这就像你只买了一扇名贵木材做的门,但鉴定时却要按整棵珍稀树种的价格来折算一部分,价值自然翻了几倍甚至几十倍。
水生动物(比如砗磲、某些珊瑚、海龟制品)也有类似的评估办法,会考虑保护级别、是否成体、涉案部分占比等因素。此外,像象牙、犀牛角还有专门、更高的定价标准。说实话,第一次接触这类案子时,我也觉得这套规则对很多不明就里的当事人来说,既复杂又严厉。
面对看似严密的定价体系,律师是不是就无能为力了?并非如此。正因为规则复杂,其中就存在我们必须去审视和争取的辩护空间。
首先,要 scrutinize “人工繁育”的可能性。这是最重要的突破口之一。如果动物来源能证明是人工繁育的,那么在计算基准价值时,就可以大打折扣,最低可以只按野生同类价值的四分之一来计算。我和团队在办案时,会全力寻找这方面的证据线索,比如制品的流通链条、工艺特征、卖家背景等,哪怕只有一丝可能,也要朝着这个方向去论证。
其次,紧扣“核算价不得高于活体整体价值”以及“按涉案部分比例计算”这两条原则。鉴定机构有时在比例认定上可能存在偏差,或者采用了过高的基准价。我们需要仔细审查鉴定方法、引用的标准目录版本是否准确,计算过程有无错误。我遇到过鉴定报告将一件普通制品价值比例认定过高的案子,通过质证和申请重新鉴定,最终有效地降低了认定数额。
再者,就是交易价格与核算价格的比较。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购买价格确实很低,而核算价依法又低于这个买价,那么就应该以更低的交易价格来认定。这对当事人是非常有利的。
最后,对于象牙、犀牛角等有特殊单价规定的物品,其定价本身的合理性在司法实践中也并非铁板一块。律师可以从科学性、必要性等角度提出专业意见,争取在量刑上获得从宽处理。
办这类案件,心情往往很复杂。一方面,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意义重大;另一方面,许多当事人并非蓄意破坏,甚至完全是法盲状态就深陷囹圄。作为律师,我的职责就是在法律框架内,厘清事实,精准适用规则,为当事人争取最公平的处理结果。如果你的家人或朋友正面临类似问题,千万不要慌张,更不要放弃。第一时间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梳理清楚物品来源、购买经过等所有细节,才是正确的应对之道。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