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室里,我经常听到这样的困惑:“叶律师,我就是个打电话的客服,每个月就拿几千块固定工资,怎么就成了诈骗犯呢?”说这话的,往往是一些年轻人,他们直到被刑拘,才意识到自己那份“普通工作”可能带来的滔天巨浪。今天,我们不谈枯燥的法条,我想和大家聊聊,在那些看似铁板一块的诈骗指控背后,作为律师,我们到底在寻找什么。
很多当事人出事,是从一句夸大的宣传用语开始的。去年,有位张先生来找我,他的公司因为宣传某项投资“稳赚不赔”被查了。他非常委屈:“同行都这么宣传,怎么我就犯罪了?”这其实是个很普遍的误区。在刑法眼里,诈骗的关键,不在于话是不是说得漂亮,而在于有没有在核心事实上动手脚。比如,你用的是假身份、假资质、假项目,或者虚构根本不存在的高额回款渠道,这就触碰了红线。但如果只是在产品效果或价格上有些许夸张,这更多是民事领域的纠纷,是“吹牛”和“造假”的本质区别。所以,判断的第一步,就是看清那把“虚火”,到底烧在了哪里。
理清了“谎”的性质,下一个关键问题是:对方给钱,是不是因为你这个“谎”?法律上,这叫做因果关系。我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李总被指控以合作项目为名骗了钱。但我们梳理证据发现,所谓的“受害人”其实早就知道项目风险很高,他投钱更多是出于人情和赌一把的心态,并非因为相信了李总描绘的美好蓝图。还有些情况,比如恋爱中的赠与,即便一方说了些漂亮话,另一方也往往是心甘情愿的付出。这种信任链条的中断,常常是辩护的重要突破口。诈骗罪的成立,需要证明你的话,是让对方掉进坑里的直接原因。
这是最核心,也最容易被误解的一点。很多家属认为,只要项目最后黄了,钱没还上,就是诈骗。但法律判断的,是行为人拿钱那一刻的“心”。你是一开始就打着卷款跑路的主意,还是真心想做事,只是后来经营不善失败了?这两者有云泥之别。判断的依据往往藏在细节里:大部分资金是用于实际运营还是个人挥霍?事情搞砸后,是积极沟通补救、愿意退赔,还是直接失联?前年我处理过一个外省某市的案子,当事人虽然项目失败了,但他保留了所有采购货物、支付工资的凭证,以及与合作方反复沟通争取补救的聊天记录。这些证据,最终帮助我们向检察机关清晰地呈现了“经营失败”而非“非法占有”的故事。主观故意像一层迷雾,需要扎实的证据去拨开。
回到开头那个问题。很多基层员工觉得自己冤:“我才入职几个月,就拉个群、发个链接,拿点死工资,我什么都不知道。”司法实践中,是否构成共犯,关键确实不在于你分到多少钱,而在于“知不知道”。如果你明知公司就是在搞诈骗,还去负责关键环节,比如用话术剧本直接骗人转账,那即便只拿底薪,法律责任也难以避免。然而,如果能证明你就像流水线上的一个螺丝钉,入职时间短,接受统一培训,对公司的整体诈骗架构并不了解,工作可替代性强,那么就有了辩护的空间。我们可以朝着从犯、甚至是不构成犯罪的方向去争取,重点就在于如何用证据(比如你的工作内容记录、薪资结构、聊天记录)把你从这个庞大的“诈骗机器”中剥离出来,还原成一个被动、盲从的参与者形象。
所以,当亲友陷入此类案件时,慌乱和抱怨没有用。我们需要的是冷静下来,像解一道复杂的证明题一样,去审视这四个关键点:核心事实是否造假?对方是否因此陷入错误认识而给钱?当初是否有非法占有的“坏心”?参与行为是否“明知故犯”?任何一环的证据薄弱,都可能成为案件的转机。我分享这些,不是教大家钻空子,而是希望传达一种方法:用逻辑和细节应对困境。不妨整理好当事人工作的所有材料,我们坐下来,一起看看这道题的“解”,究竟藏在哪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